安徽85歲法輪功學員王樹華遭冤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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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21日訊】安徽馬鞍山市85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樹華因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於2020年11月23日被馬鞍山市花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明慧網報導,2020年4月24日、25日,馬鞍山市花山分局國保大隊夥同桃園派出所、花山派出所、塘西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

已知有六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綁架。解姓法輪功學員,85歲,因身體問題和家人的阻止,人未被帶走;其他五人周春英(87歲)、王素華(85歲)、沈雪梅(85歲)、陳秀芳(84歲)、季銀珠(78歲)均被帶走。她們的法輪功書籍、電腦等私人用品被抄走。

五位老人被綁架到花山分局後遭隔離審問。警察逼迫她們說出資料的來源,每天白天審問她們,叫其子女在限定的時間裡把她們接回家,第二天再把她們送進派出所繼續接受審問。

據說,早在2020年3月份,國保便衣就已經對她們進行跟蹤、監聽了,在她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給錄了像,以此作為所謂的「罪證」來迫害她們。

然而,按照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署發布的第50號令來看,因江澤民1999年當權時發布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被廢除,印製、散發、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都是合法的。

再則,中共《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對老年法輪功修煉者毫不手軟,對他們上刑、暴打、騷擾、綁架、判刑,甚至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消息,2020年,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中有42人被迫害離世,114人被非法判刑。在被中共警察綁架和騷擾的1,188人中,90歲以上的有17人、80歲~90歲295人、70歲~80歲636人、65歲~70歲240人,年齡最長者94歲。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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