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被中共判刑十年的傑出法學家盛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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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23日訊】1948年,中共軍隊進駐北平前,蔣介石有一個「搶救大陸學人」計劃,希望當時中國大陸最著名的學者能夠去台灣,其中就有時任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盛振為,但他沒有去。

盛振為還拒絕了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孫科請他擔任教育部長或司法部長的提議,婉拒了要他擔任台灣大學校長的任命。當時,他還接到美國耶魯大學邀請他去任教的公函,接到聯合國駐上海辦事處主任請他到聯合國任職的邀請,但他都拒絕了。他說:我是不會離開上海、離開中國的,我有自己的祖國。

中華民國時代最傑出的法學家之一

盛振為1900年出生於上海,父親是基督教衛理公會的牧師。1921年,盛振為畢業於美國基督教衛理公會傳教士在蘇州創立的東吳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隨後考入上海東吳大學法科,1924年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受家庭和學校影響,盛振為在東吳大學讀書期間,接受教會洗禮,皈依上帝,成為基督徒。之後,到基督教衛理公會的發源地——美國西北大學留學,師從當時世界最著名的證據法學家、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院長威格摩爾,1927年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同年回國,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務長,兼證據法學教授。盛振為是東吳大學法學院首任華人教務長,也是東吳大學法學院任職最長的教務長,直到1940年,共14年。之後,任東吳大學代校長,兼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直到1950年被撤職。他還擔任過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會委員,參與了中國法律現代化的完備形態——國民政府「六法體系」建設。盛振為是中國現代最傑出的法律教育家之一。盛振為在東吳大學法學院工作23年,為法學教育事業作出重大貢獻。

中華民族真正英雄的幕後英雄

民國法學界素有「南東吳、北朝陽」之說。「南東吳」就是以英美法學和比較法學見長的東吳大學法學院。它是當時中國唯一系統講授英美法課程的法學院。東吳法學院的教授團隊,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崗位,卻有相仿的資歷,他們都在世界頂級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都師承過法律專業各領域的領軍人物。自1915年建校以來,東吳大學法學院培養了大批優秀律師、教授、立法委員和政府高官等。

1946年,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勝國,中華民國派出17名代表赴日本東京,參加遠東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其中10人來自東吳大學法學院,包括首席檢察官向哲濬,檢察官首席顧問倪征燠,助理檢察官裘劭恆,檢察官顧問鄂森、桂裕,法官祕書方福樞、楊壽林,檢察官翻譯高文彬、劉繼盛、鄭魯達等。他們個個都受過系統的比較法教育,個個都是英美法專家。他們不辱使命,出色完成任務,為國家和民族贏得了崇高榮譽,為人類和平與正義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是真正的民族英雄。

這些檢察官、法官都是盛振為院長親自選派的,他們或是盛振為聘請的教授,或是盛振為的學生。如果說,這些中國代表是運用法律武器降伏戰爭犯罪的民族英雄,那麼,盛振為就是運籌帷幄之中、決勝東京大審判的幕後英雄

深刻洞見「法之真諦」的學者

晚年的時候,盛振為曾跟女兒盛芸談過「法之真諦」。他說:「我要你記住:什麼是法?法就是權利。法也是一種保護手段,它保護公民可以做法律許可做的一切事情的權利。但是,如果一個公民做了法律禁止的事,那麼,他就不能再有自由,法律由此起到了防止個人危害他人或社會的作用。」「法律對國家本身尤為重要。因為憲法和法治是人類從歷史經驗中總結出來的政治智慧,它具有普適性,同時也存在不可逆性。它是普天下人共同追求的價值觀念,也是任何民族要崛起、要躋身於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因素。」

盛振為特別談到了法與創世主的關係。他說:「至於創世主,你稱之為『神』也好,『天帝』也好,或者乾脆稱之為『Creator』好了,總之是有的,這一點你也要記住。」「其實現代法律和創世主Creator,以及記錄創世主神跡的《聖經》並不矛盾。」《聖經》中記載了神所倡導的公義、公平和公正。《聖經》借先知的口說:「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他問女兒:「你知道公義、公正和公平在英文中如何表達?」盛芸回答:「justice」。盛振為接著說:「justice除了解釋為公義、公正和公平外,還可以解釋為法律制裁。在英國可指高等法院法官,在美國則指最高法院法官。現在你找到了法學和Creator之間的契合點了嗎?哈佛大學法學院的碑文上刻道:『主宰我們的不是人類,而是上帝和法律』,也就是這個意思。」

中共絞肉機下的「反革命

然而,這位具有高度法律素養、對東京大審判作出過重大貢獻的法學家,這位中國證據法學的第一人,這位聘一流學者、辦一流法學院的法律教育家,這位在中共奪取政權前本可遠走高飛、飛黃騰達,卻執意留在祖國,期望為祖國的法學教育作出新貢獻的法學家,到了「無法無天」的中共當政後,卻遭了滅頂之災。

1949年,中共軍隊占領上海,包括盛振為在內的東吳大學法學院大部分教職員工,暫時留在原工作崗位。中共建政初期,盛振為作為「舊法統人員」率先受到衝擊,1950年被撤銷法學院院長職務。1951年4月27日,盛振為突然被逮捕,罪名竟然是:抗戰時期把東吳大學遷至重慶,投靠國民黨;向國民黨當局提供過進步學生的黑名單,充當了國民黨特務的角色。

作為第一個在中國大學裡開設證據法課程的教授,盛振為在提審時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他說,當時他率領部分東吳大學師生去重慶辦學,是為了抗戰才選擇了抗日的國民政府所在地。當時中共不是也派出了董必武、鄧穎超等參加重慶的參政會,與蔣介石聯合抗日嗎?既然中共能與蔣合作抗日,我為什麼不能把學校遷到重慶支持蔣抗日呢?

至於所謂出賣進步學生,更是無從談起。我沒有發表過反共言論,沒有給警察開過黑名單,出賣學生運動的積極分子,更沒有殺過共產黨人,這是冤案。即使有人告我,也是誣告。然而,他的辯護詞卻激怒了審訊者。審訊者根本不相信什麼證據不證據,他只相信黨,黨說你有罪,你就有罪,你不老老實實認罪,就是態度不好。態度不好,就是罪上加罪。最後,中共法院以「歷史反革命罪」加上「頑固不化」、「抗拒從嚴」,重判盛振為有期徒刑10年。

跟一批高校校長被關在提籃橋監獄

關於盛振為的監獄生活,我們知之甚少,只有她女兒盛芸在《炎黃春秋》上發表過一篇文章。其中談到兩個細節:一個是下盲棋打發無聊時光,一個是背詩共度生命難關。

盛振為回憶說:「我坐在提籃橋(監獄)時,就借與難友(與他同時被捕的高校校長們)下盲棋來打發時光。」「在那裡,我們被關在一起的『難友』還比賽背誦古文詩詞,今天若背唐詩,則你背李白的、我背杜甫的、他背白居易的,到了明天背宋詞,則你背蘇軾的、我背陸游的、他背辛棄疾的,再到後天背英國詩,則你背拜倫的、我背雪萊的、他背司各脫的,總之,一人一首輪流背,看誰能堅持到最後。」

由此可見,當時被關在監獄的高級知識分子還真不少。他說:「我人雖坐在『提籃橋』陰暗的牢房裡,心裡卻亮堂堂的」,因為沒做虧心事。

暗夜裡仍有一束溫暖的光

著名法學家楊兆龍在盛振為被捕時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他曾偕同數位教授一起到盛家,探望、安慰盛振為的夫人,他們異口同聲的說:「一定是搞錯了,盛先生是一名學者、一位教育家,怎麼可能是反革命呢?」楊兆龍還向盛家承諾:只要他在位一天,就會照例將盛振為的薪水按月送到盛家。後來東吳大學法學院被撤銷後,楊兆龍還與幾位東吳大學的同仁,拿出自己的私蓄資助盛家。

老母親出面求情獲釋

盛振為的母親做過孫中山夫人宋慶齡的老師。為了兒子的事情,她不得不提筆向時任中共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宋慶齡求援。所幸,宋慶齡還念了一點舊情,在她的干預下,盛振為於1957年4月27日被提前釋放。

1958年下半年,上海市公安局告知:台灣的蔣介石要反攻大陸了,像他這樣身分的人,不適合繼續留居上海,必須疏散出去。盛振為夫婦不得不遷居蘇州。「文革」開始後,盛振為一度被關進「牛棚」,受到隔離審查,中共規定他不准離開蘇州。正是由於這個混帳規定,當他慈愛的老母親在上海病逝前後,他不僅不能在病塌前伺候,甚至在母親去世時也不能到上海奔喪。

結語

東吳大學法學院是中華民國時代最好的法學院之一,聚集了中國一流的英美法系專家、學者。中共當政後,加入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跟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陣營打冷戰。在法學教育方面,全面廢止英美法系教育,改學蘇聯共產黨的那一套,曾留學英美、從事英美法系教育的專家、學者,都受到排擠、打壓、迫害。許多人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東吳大學法學院有三任院長:第一任院長吳經熊早就移居海外,沒有受到迫害。第二任院長盛振為,被判刑10年。第三任院長楊兆龍,反右運動時,被打成「極右派」;1963年,被當成「現行反革命」逮捕;關押8年後,被當成「歷史反革命」加上「叛國投敵」的罪名,判處無期徒刑。他的妻子沙溯因自殺。

中華民國時代建立的法學教育體系全部被摧毀。至今,中共當政71年,建立的是「黨天下」,黨高於法,權大於法。中共的大學沒有也不可能培養出一個國際頂尖的法學家。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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