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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十幾分鐘收宵禁罰單 魁省父為17歲子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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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報導)兒子就差10幾分鐘離開魁北克省時收到了一張561元違反宵禁令罰單,父親為他喊冤。

傑森·拉維蒂(Jason Laverty)住在魁省的艾爾默(Aylmer)。他對CTV說,在剛剛過去的週末,他與兒子盧卡斯(Lukas)到冰上釣魚。

晚上當17歲的兒子駕車返回在渥太華的家,開到兩省交界時,被加蒂諾(Gatineau)警員攔下。時間是晚上8點12分,剛剛過了魁省8點開始宵禁的時間。

「他要我的駕照。告訴我8點以後不能來這裡。我想,我知道,我就是從父親家回自己的家。」盧卡斯說: 「我只是返家。對不起。大約8點剛過12分。」

傑森為兒子鳴不平,就差一個紅綠燈兒子就開上兩省的交界橋了,結果被罰了561元。

17歲的盧卡斯說,由於道路結冰,他車開得很慢。傑森認為,警察應該考慮到他兒子的這種處境。

「警員有能力評估每種情況,以查明這種特定情況是否應罰款或應發出警告。」 加蒂諾警方發言人安德烈·伊斯特(AndréeEast)說:「沒有具體的指導方針。每個案例都是各自而論。」

無論是否居住在魁省,只要在該省違反宵禁令的人都會被罰款1,500元。但盧卡斯是未成年人,所以只收到了500多元的罰單。

伊斯特提醒:「即使人們住在安省,他們也應該意識到宵禁適用於所有進入魁省的人。」

上週末加蒂諾警方總計開了15張違反宵禁令罰單,盧卡斯的是其中一張。

「(警察)本可以給我個書面警告,或者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告訴我,我不應該在那兒,我知道。」 盧卡斯很難過地說:「我17歲。我只是想去看看我的父親。幾週沒見到他了。我真的不認為這是個大問題。」

魁北克宵禁令有效期至2月8日。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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