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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基本生活費增至19.2萬元 台財部估229萬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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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財政部19日公布,今年《納保法》保障不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用」為新臺幣19.2萬元,較去年增加1萬元,為歷年最大調幅,並於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財政部預估,未來受益戶數達229萬戶,比去年增加21萬戶,減稅利益則來到146.44億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2017年12月28日上路,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所謂基本生活費用,是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年統計,就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

財政部表示,依《納保法》規定,參照主計總處公布的2020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265元進行計算,今年每人都有19.2萬元可保障不被課稅,並於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與去年相比增加1萬元,為歷年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財政部指出,以4口之家為例,在相同所得、免稅額扣除額的結構下,今年課稅所得將比去年減少4萬元,若適用稅率假設為5%,可增加減稅2,000元;若適用稅率12%,則可省稅4,800元;而適用最高稅率40%狀態下,減稅金額更來到1.6萬元。

為計算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於綜所稅計算時是否有被保障,財政部表示,如果對應公式中的免稅額扣除額合計金額低於19.2萬元,就可在報稅時增加減除差額,以完整保障納稅人權益;他們預估,整體受惠戶數將增至229萬戶,比去年增加21萬戶受惠,整體減稅利益也提高來到146.44億元。

財政部指出,今年對應公式與去年相同,為「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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