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十四家商鋪又被告 市殘障人辦公室將訪華埠

「不理睬」和「不聲張」都不可取 市殘障人辦公室18日將訪華埠 宣導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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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0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2021年夏天,紐約華埠的商鋪剛剛看到經濟的回暖,隨著疫情沉寂一年多的「殘疾人告商鋪」官司又捲土重來,即總有一個殘疾人以商家門口沒有輪椅通道為由,指控店家違反了美國殘疾人法案。在8月以後,陸續有十幾家商家的名字出現在紐約南區的法院被告人名單上。

10月8日,市議員陳倩雯辦公室與華埠商改區(BID)負責人一行,走訪了華埠十幾家商家,警告他們這個不幸的消息,告誡他們應該注意的事情,並提供他們可以諮詢的法律機構名單。此外,他們還通知商家,本月18日週一的時候,市長殘障人士事務辦公室(Mayor’s Office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簡稱MOPD)將造訪華埠,給廣大商家指導如何符合美國殘疾人法案(ADA)以及應對起訴的事項。

華埠BID幾個負責人一起去一家被告違反ADA的商家。(施萍/大紀元)

儘量做好也被告

位於勿街(Mott Street)125號的「麗心餅屋」(Manna House Bakery)也是最近的被告之一。老闆陳女士表示,他們公司在門口預備了殘疾人門鈴以及便攜式輪椅通道,他們不知道原告還要求他們做什麼。

疫情後紐約華埠商家又開始陸續被告無殘疾人通道。圖為麗心餅屋的可安裝輪椅通道。(施萍/大紀元)

「他說我們沒有殘疾人通道,其實我們已經準備了,有需要我們就出去幫助(殘障人士);但是沒人按門鈴,所以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誰,他沒有來過。」陳女士說,「我們查過一個月的監控錄像,但是沒有人來過,我們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

另一家位於喜士達街124B的「班布特許經營店」(Bambu Franchising)也在被告名單上,這家的門口沒有門鈴以及可拆卸輪椅通道。值班經理表示,他們聽說了這個殘疾人原告到處告人,「人家都說我們不用理睬他。」

還有很多商家不願意多說這件事情,陳倩雯辦公室助理陳少風表示,以前的經驗表明,有些商家是與原告簽署了保密協議(Non-Disclosure Agreement,簡稱NDA),所以不敢發聲。「這是商家需要避免的事情,否則會落得個『啞巴吃黃蓮,有口說不出』的結果。」

華埠一家足療店也被殘疾人告上法庭。(施萍/大紀元)
華埠一家Spa店也被告,店家還沒收到起訴書。(施萍/大紀元)

如何應付ADA官司?

陳少風說,「不理睬」和「不聲張」都是不可取的態度,這也是為什麼市議員與市長辦公室要來華埠向大家宣傳和普及ADA法律常識與合規的原因。

華埠商業改進區(Chinatown BID)行政總監陳作舟(Wellington Chen)說,關於殘疾人法案的官司在華埠是一個老大難問題。

一方面,「華埠的很多房子都是老舊的19世紀建築,以前的老房子都是荷蘭人的那種防淹水的設計,門口有台階,不可能和21世紀的建築相提並論。」他說,另一方面,ADA的法律「是一個人權問題,又是民權問題,是你必須要遵守的。」

那麼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華埠的商家應該如何應對ADA違規投訴呢?BID根據起訴書以及相關法律條款給商家提出一下建議。

(1)仔細閱讀投訴信。不能忽略你收到的投訴信,因為商家只有21天的回覆時間,否則後果嚴重;(2)給你的房東和保險公司打電話,看誰負責律師費用、誰負責輪椅通道的事情;(3)聘請律師。尋找一位在ADA案件方面有經驗的律師以及了解他們的收費標準。一般律師費從5,000元到1.5萬美元不等;(4)記錄下發生的一切事情,複印文件,保留一切可以為你辯護的證據;(5)改進輪椅通道,如果迅速做出改進,你可以讓律師消掉案子。

法律被濫用時「和解」不是好辦法

本報此前一直跟蹤報導華埠商家被殘疾人以違反ADA輪椅通道為名提告一事,此類案件在加州和佛州居多,近幾年才出現在紐約市。在其他行業被告之前,首先遭殃的就是華埠的餐館們。在過去的三、四年內,一個名叫林國強(音譯,Lin Kowk Keung)的殘疾人已經把二十多家餐館告上法庭,其中幾乎都以拿錢私了「和解」了之。

華埠BID副主席張國強認為,和原告進行調解不是個好辦法,只能讓鑽法律空子的律師輕鬆掙大錢。

「我們諮詢過律師,他們說在這種官司中原告殘疾人最多只能拿到1,000塊錢,而多數和解金額在1萬、2萬、3萬,這其中大部分都被原告和被告兩邊的律師拿去了。」張先生說,他三年前就注意到了這種官司,他的租客中就有人碰到了這樣的案子;而且隨著商家選擇和解,這種案子越來越多。

「我覺得和解不是辦法,因為如果每個人都和解的話,對律師來說是最容易、最方便的賺錢方法。」他說,「我們一定要反擊,讓他們覺得每一個案子都很麻煩,不是那麼容易和解的,他們才能慢慢地放棄這種官司。」

此外,全國各地也有濫用ADA的律師被反告。2019年,司法部就起訴了一個佛州律師。該律師利用ADA法案先後代表兩個殘疾人填寫了三百多份訴狀,索要律師費高達93萬美元。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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