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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欲禁地產開發商和經紀人在市議會任職

11月17日,一項修改市議會法律的法案在新州上議院獲得通過。新法案取消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開發商在市議會任職的資格。該法案已被送至新州下議院進行表決。(大紀元合成/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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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楚君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如果一項法律修正案能夠在新州下議院獲得通過,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開發商將被禁止在新州市議會中任職,但反對修正案的人認爲,這不會阻止腐敗。

週三(11月17日),這項修改市議會法律的法案在新州上議院獲得通過,根據新法案,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開發商將被禁止在市議會任職。

工黨表示,該法案將通過禁止開發商和房地產經紀人在市議會任職來保護公眾利益,因為他們可以獲得一般公眾無法獲得的規劃信息。

工黨在2016年已禁止提名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紀人為市議會公職候選人。

據澳新社消息,自由黨議員、前Strathfield市長法洛(Scott Farlow)反對該立法。

他說,他過去在市議會討論建設開發方案時曾受到其他議員的恐嚇,「這些人都不會被提出的法案所捕獲……他們在市議會中做著不道德的事情(因爲他們有利益關係在其中),但沒被披露為(或不是)房地產開發商或房地產經紀人。」

法洛說,相比之下,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開發商 「是市議會轄區最知名的一些人」,他們做出的任何決定都會受到審查。

在一個市議會轄區擁有財產利益的人在另一個市議會中任職並不構成利益衝突。

法洛說:「我們從市議會的歷史中看到,一些不正當的腐敗活動可以由不是房地產經紀或房地產開發的人在市議會中進行。」

新州上議院的工黨黨鞭布蒂吉格(Mark Buttigieg)說,議員當選是「為了服務他們的社區,而不是他們自己的利益」。

他敦促政府在下議院支持該法案,稱「這對保護民選議會所做決定的完整性至關重要。」

另一位前市議員議員、現在的自由黨議員馬拉德(Shayne Mallard)認為,法案管的太寬而且在下個月的市議會選舉之前出台,時機不當。

「目前有一些候選人在選票上……他們提名時認為自己有資格這樣做,但現在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他說:「這可能會使議會面臨幾個月的不確定性……使他們無法在任期的頭幾個月做出關鍵的決定。」

他說,州議會「不應該根據人們的謀生方式來決定誰應該或不應該被選入市議會。」

該法案已被送至新州下議院進行表決,但是否會在下個月的議會選舉前進行表決還有待觀察。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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