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冒牌律師行騙25年 專家支招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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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盛元洛杉磯報導)11月19日,加州律師公會(The State Bar of California)公布查獲了一名執業25年的冒牌律師,該男子先後用22個化名承接律師業務,向毫無防備的客戶收取律師費。針對此事,近日,本報專訪了專業律師,為顧客防騙支招。

加州律師公會提交的文件表明,現年54歲的埃弗林‧迪恩斯(Efferin Deans)會講流利的西班牙語,通常在洛杉磯最高法院與講西班牙語的潛在客戶接觸;除了冒充律師做一般服務,還上庭為客戶辯護、向法庭遞交文件。今年8月他在代表客戶出庭後,一名法官看出了其非律師身分並作了報告。

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間,迪恩斯稱自己在加州卡諾加公園(Canoga Park)運營迪恩斯律師事務所(The Law Office of Deans & Associates)。他於10月28日因六項重罪被捕,包括三項重竊罪、兩項準備虛假書面證據罪及一項偽證罪;還被控以無證從事法律工作的三項輕罪。

偷名行騙 以假亂真

迪恩斯的行騙劣跡可追溯到1996年。當時他至少兩次因冒充律師被定盜竊罪,同時還有提供虛假文件證據和作偽證罪。1997年的法庭記錄顯示,他被捕時登記的名字是肯尼思‧阿斯蘭(Kenneth Aslan),後來發現此名是從文圖拉縣一名律師那裡盜用的。

1996年迪恩斯第一次被捕時,警察在其公文包裡發現了阿斯蘭的名片,起初還以為他殺死了阿斯蘭並冒名頂替。

據阿斯蘭回憶,1990年遇到迪恩斯時兩人曾交換名片。在隨後的十多年裡,迪恩斯使用阿斯蘭的律師編號提交案件,導致真正的阿斯蘭接到關於陌生案件的電話。

阿斯蘭說,這名冒牌律師在法院向潛在客戶遞名片時,都冒用了他的名字。迪恩斯2003年再次被捕時,提供給擔保人的也是阿斯蘭的名字,致使警察半夜出現在真正的阿斯蘭的家中。

如今,洛杉磯最高法院已頒布臨時命令,允許扣押迪恩斯的前客戶檔案和記錄。「在加州,無律師執照營業是違法的。」洛縣地方檢察官喬治‧賈斯康(George Gascon)說,「這在道德和倫理上是錯誤的,對毫無戒心的客戶不公平,並可能對客戶的案件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針對冒牌律師行騙之事,佛羅里達州的執業專業律師李維接受了大紀元記者的專訪,為顧客支招就如何防騙提建議。

偽裝行騙能得手 因灰色地帶有空鑽

李維說,無照經營是絕對違法的。此案之所以能行騙25年是因為灰色地帶有空可鑽。

第一,律師執照不是美國政府頒發的,而是各州的律師公會頒發。州律師公會只管理有律師執照的律師,對行業外的無照經營者沒有制裁的權力,而只能通過起訴。

第二,移民局對於移民代理的態度模稜兩可。「甚至最近該局提議在移民局通過一個決議,允許非律師幫助填表或代理某些移民過程中的事宜,並收費。」李律師認為,這項提議很有可能會被通過,這就會加大這個灰色地帶。

第三,正規律師通常收費高,因此一些低收入者就有可能找一般的公證員、翻譯或普通移民人員代辦,以此降低律師費。因為辦理移民的第一步是填表,這些簡單的事上述人員就可以做,因而尋求省錢也為無照者提供了市場。

移民案子非等閒 首要事是鑑別律師

李維說,找非正規律師雖然能省些錢,但也有可能把事情就變得複雜。如郵寄錯了地址,填表錯誤被退回;幫助翻譯文件的人因為無照不能在文件上簽名,一旦出問題無法尋求翻譯的責任等等,這樣幾個來回,有可能將案子毀掉誤了大事。

李律師建議華人在找律師服務時,首先要證明找的人是律師。非律師不能按律師標準收費。一旦無照而按律師的方式做,州法往往是以盜竊罪起訴的。其次要看對方的服務範圍。

比如到一般的移民服務中心,要看是否有律師執照。這樣的中心有的是非律師們所開,有些中心會有一個掛牌的律師,但具體辦業務的人許多是未有執照的。

因此,在自己的案子做好時,要檢查簽字的是否是掛牌的律師,或是否有其它代理簽名。如果案子被拒,在上庭的驅逐辯護中,就一定要有掛牌律師的出現。此案的假冒律師就是大膽到冒充真律師出庭因而促其案發。

李維介紹,美國各律師公會都有為窮人提供的服務機構,各縣也有一些由縣政府出資的法律事務所,付不起高額律師費的華人也可以向以上機構請求免費的律師服務。

「目前本文案件中客人的卷宗都被扣押,這也說明在美國鑑別律師的重要。」李律師說,「畢竟移民是經過慎重籌劃的一件人生大事,每一步的成敗和把控既取決於律師,也取決於個人最初對律師的偵辨與選擇。」◇

責任編輯: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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