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長:由執法人員持槍最好 華人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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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紐約市警察局長在週日(11月7日)的媒體訪談中警告,紐約長久以來的限槍令如果被推翻,恐增加街頭槍枝暴力,「我們願意看到由紐約警察局和執法人員來持槍最好」。

紐約市警察局長謝伊(Dermort Shea)在ABC凱茨圓桌(The Cats Roundtable)電臺訪談中談到最近出現的一個苗頭:美國最高法院似有可能推翻紐約實行多年的禁止公開攜帶隱藏槍枝的法律,「那將真給人們帶槍滿城市跑開啟閘門」。

「槍枝暴力是最近兩年來肆虐本市的東西,不僅是紐約,全國都是;我們最不應爭論的就是讓紐約市街道上充斥更多的槍枝。」謝伊說。

不過,代表廣大擁槍者的全國步槍協會(NRA)在訴狀中表示,紐約的法律違反了憲法第二修正案。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也認為,紐約的法律限制太多。

謝伊說,有槍的危害在於,即使善意持槍人的槍也容易被偷或者在越變越激烈的口角中掏出來,「我們願意看到由紐約市警局和執法人員來持槍最好。」

曾經在外州郊區居住而擁槍的華人露露表示,擁槍對美國人很重要。

「住在獨立房屋中,特別是遠郊的人,他們是需要槍保護的。」她說,「一般的人擁槍都是用來自衛的,不是用來攻擊的;而用槍幹壞事的歹徒他們怎麼都能弄來槍,你就是禁槍,他們也能從黑市上買到槍,都不需要登記;那麼所以你控槍實際上就是控制用來自衛的好人手中的槍,這些人擁槍都是需要登記的。」

露露還說,「槍枝暴力犯罪的根源不在於槍,而是持槍的人心變壞了。」

自己擁槍的外州華裔唐百合表示,紐約州這種一直主張給警察撤資的藍州老百姓更應該擁槍。

「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護公民用槍來保護自己,撤資警察的藍州不能靠警察保護自己了,打911警察不來怎麼辦?」她問,「凡是獨裁暴政的政府都是要把槍從老百姓手中收回來的,你看疫情中他們是怎麼做的了,政府就要全盤控制你。」

在美國大部分地區,槍枝持有者可以合法攜帶武器外出。但是有六個州,包括人口眾多的加州和紐約在內的東部數州,限制攜帶武器外出。紐約州自1913年開始實施的法律規定,在公共場合攜帶隱藏起來的手槍自衛,必須申請許可證,證明有「正當理由」的實際需要。◇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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