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檢察院人員被舉報索賄、稱判刑像買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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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2月18日訊】日前,中共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檢察院一書記員被舉報向當事人家屬索賄,並稱「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多認一項罪可以少判點」。此事曝光後,引起輿論譁然。

大陸新媒體「新黃河」報導, 近日,綏化市慶安縣孫女士舉報說,去年其丈夫呂某因涉及一起案件被逮捕,慶安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叢某多次私下登門拜訪,讓她勸說呂某主動「多認一項罪名」,並向她索要3萬元錢,說打點一下檢察院的領導,可以幫助呂某少判刑。

孫女士說,叢某是主辦此案的檢察官王某的書記員,他自稱是領導派他來的。

叢某對孫女士說,「檢察院裡頭有大(領導)也有小(領導),至少有兩人你必須得拿下來,誰無功不受祿,一分(錢)不出你咋整?」「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的,買多了抹個零,多認一項罪名,反而可以少判點。」

據報導,2020年12月11日,呂某的弟弟因汽車租賃糾紛與他人發生衝突,被慶安縣警方抓捕。12天後,呂某也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30日呂某被逮捕,被羈押在綏化市看守所。

根據孫女士提供的一段錄音顯示,叢某表示,希望她能前去勸說呂某積極「認罪認罰」,多認一項罪可以少判點。叢某解釋說,如果呂某認了這項罪的話就能簽認罪認罰具結書了,就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能減刑20%,比不簽字情況下的刑期還要少。

孫女士說,在檢察院人員不斷勸說下,丈夫最終簽了「認罪認罰書」。

12月2日,呂某等人的案件在慶安縣法院開庭審理,呂某當庭「翻供」,對起訴書表示異議。孫女士說,起訴書上說他涉及的四起案件,有三起他都沒有承認。

孫女士說,「開庭的時候我才發現,當初叢某騙了我,所以我才選擇了舉報。」

12月5日,孫女士在舉報信中寫道:「檢察院辦案人員王某指使下屬叢某多次到我家,讓我勸說我愛人呂某認罪,以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同時索要錢財。同時呂某也當庭說明以誘供方式讓自己認罪。」

日前,中共慶安縣檢察院對此舉報書面回應稱,涉事人員叢某係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因違反工作紀律,已被解聘。

此事曝光後,引發大陸網民熱議:「做壞事時,就成了臨時工!」「又是臨時工背鍋,臨時工收取賄賂還不違法,解聘就完事了,真黑。」「公安、檢察院的人都一樣黑,枉法判案。」「開除並不代表處理,徹查入職之後所有案件。」「查一下他領導。」「解聘一個人想保全所有的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建議嚴懲。」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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