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安男子私有鐵礦被侵占 申告22年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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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胡元真採訪報導)連雙柱,66歲,河北省武安市徘徊鎮順義莊人。他控訴,私有鐵礦被同村原黨支部書記連仁德、原武安市信用聯社幹部連石柱和原鐵礦會計李吉昌,用欺詐、脅迫的手段巧取豪奪、惡意侵占;市法院原紀檢組長任保蒼枉法裁判,充當惡勢力「保護傘」。

連雙柱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這是申告了二十二年的案件。從2000年開始走上上訪的道路,一直申訴、控告、喊冤至今,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連雙柱向大紀元記者介紹了案件的基本背景和情況。

1995年初,政府允許個人掛靠集體名義採礦。連雙柱和同村的另外三戶村民合股集資,與村委簽訂協議,開建鐵礦。礦井原預計打到150米深處就能見礦,可礦井打了一年,打到180米深時仍未見礦。

另外三名合股投資的村民見狀,就要求退股撤資。「協商後,共同決定,他三人撤股,礦產全部歸我所有,他三人投資的股金15萬元,由我負責退還,股份變更等事宜也經村委同意後批准。」

為退還股金申請貸款 被勒索「好處費」

連雙柱變賣了家產,東拼西湊只籌到3萬元,完全歸還股金,仍需要12萬元。經連仁德的介紹,連雙柱找到時任武安市信用聯社幹部的連石柱,申請貸款。

連石柱向連雙柱提出了申請貸款的四個條件:以個人房產抵押;貸款時間不超過一年;除按規定向信用社還本息外,另支付連石柱個人「好處費」6萬元;讓連石柱的親戚李吉昌到鐵礦上擔任會計。

連雙柱急於拿到貸款,答應了這些「霸王條款」。

連雙柱透露,「退股人的資金還清後,我又向親友借了一筆錢繼續鐵礦開採。終於在1996年7月24日,鐵礦打到200米深的時候,見到了礦石,而且品味很高,礦源儲量極大。僅用四個月時間,產礦量達到4萬餘噸。當年11月底,我就將貸款的本息還清,也支付了連石柱『好處費』6萬元。」

見財起意 惡霸糾集黑社會痞子強占私產

1997年7月,香港主權移交,為了「維穩」,中共政府暫停雷管炸藥的供應,命令所有小鐵礦停止開採。連雙柱只能先給工人結算工資和結帳清算。他透露,「當時的會計李吉昌將鐵礦所有帳冊、存款手續都交給了他的親戚連石柱。」

連雙柱氣憤地回憶道,「連仁德、李吉昌和連石柱開始暗算我,把當初給我貸的款說成是他們的投資!要求我有財大家一起發,要我將採礦的盈利四人均分。威脅我,如果不從,『礦石收入款項一分錢也拿不走,更別說以後還想繼續開礦了。』我當然沒有答應。」

「沒過多久,這三個人就糾集黑社會痞子,把我堵在礦點工棚裡,威脅我,『如果不承認我們的股份,不但採礦的帳不給你結算,以後村委也不會給你簽合同,你以後再開礦想都別想。我們黑道白道都有人,你一個土老桿想跟我們鬥,你就試試吧!小心你們全家的狗命!』接下來,我們家玻璃經常半夜被砸、兒子上學路上莫名被打、院牆裡被人扔進雷管炸藥,嚇得我們晚上都不敢出門。」

「無奈之下,我還是向惡勢力低了頭,承認了沒有分文投資的連石柱、李吉昌和連仁德的股權。礦台上堆積的價值800萬元的礦石被他們侵吞瓜分。」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脫離了連雙柱的控制了。連雙柱透露,連石柱三人逼迫他將鐵礦以75萬元的低價轉讓給同村的連美富,「簽訂《礦井承包合同書》後,我才知道他們都是一夥的。75萬元轉包費也被他們侵吞,我分文未得!直到現在2021年,這處鐵礦還在開採出礦中。」

漫長申告路 冤情卻遲遲無法得到昭雪

1998年,連雙柱將連石柱三人告上了法庭。「我先是打的民事訴訟(官司),武安市法院接案後,對被告三人的礦產股權進行了全面審計,得出兩個司法鑒定書,證明他們在鐵礦投資屬於無據可查。很快查清被告三人不是股權人,也沒有分文投資。」

「但是就在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的態度突然急轉直下,中途換庭又換人。隨後,武安市法院審判長任保蒼作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院不予受理,撤回起訴』的裁定。」

連雙柱認為,「他們可能有權錢交易!但是我沒有證據,我認為他們就是用我的錢在跟我打官司。當地的法院對我的案件審了三次;我上訴到邯鄲中院,被維持原判;我申訴到河北高級法院,再次駁回我的申訴。他們在對案件沒有任何調查、核實的情況下,枉法判決。有的法官見了錢,就不顧事實了,和被告方沆瀣一氣!」

連雙柱最後表示,「我還要繼續申告!直至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公民正義得到伸張!」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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