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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澳十萬人去年豁免離境 最佳理由境外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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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夕帆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根據政府數據,在去年疫情期間,即便聯邦政府禁止國際旅行,但每月仍有1.1萬名澳洲居民取得旅行豁免,得以出國。

9號新聞網根據自由信息法獲取的政府數據顯示,2020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全澳共有105,028人獲旅行豁免,被允許離境。

統計顯示,尋求離境豁免的原因包括了長期海外旅行、商務旅行和家庭原因。

各地豁免離境者人數 (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悉尼

35,446

墨爾本

24,233

布里斯本

10,814

珀斯

7531

阿德萊德

2,340

其它地區

2,022

總計       

82,386

各類理由豁免離境者人數 (2020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

豁免離境理由

獲批人數

應對疫情爆發 438
關鍵產業與商務人員(包括商務旅行、FIFO(飛入飛出)工人) 8963
在澳無法得到的緊急醫療服務 882
將在境外居留3個月以上(包括學生) 51,793
緊急和不可避免的個人事物 11,686
出於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 (包括家庭成員的死亡/重病,或出於領養兒童/代孕原因旅行) 31,091
出於國家利益 175
總計 105,028

數據來源:內政部

註:為海外國家常住居民的澳洲公民與永久居民不受離境限制管轄

超過40%(43%)的受豁免人士計劃從悉尼離境,其次為墨爾本(29%)、布里斯本(13%)和珀斯(9%)。

據統計,取得豁免最成功的理由是「將在境外居留3個月以上」(51,793人獲批),其次為「出於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31,091人獲批)。

「出於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包括:近親的死亡或重病、父母代孕、收養需要和父母需出境從海外接回子女。

「緊急和不可避免的個人事務」是第三大類,共得到11,686例豁免;而「關鍵行業人員和商務旅行」則獲得8963例豁免。

「在澳無法得到的緊急醫療服務」(882人豁免)、「應對疫情爆發」(438人豁免)和「國家利益」(175人豁免)是取得豁免最少的類別。

由於受豁免人在豁免原因不變的情況下可反覆使用現有豁免,因此,實際的離境人數將可能會大於受豁免人數。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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