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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廳長稱電動滑板車是「災難」 放棄試點

儘管電動滑板車可以在私人場地使用,但在公路和人行道上行駛仍屬非法。圖為堪培拉市中心。(金雲/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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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3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儘管全國都在推動電動滑板車的合法化,但新州政府已表示,放棄在悉尼進行這種代步工具試點的計劃。新州交通廳長認為,電動滑板車運行計劃將是「一個災難」。

據悉尼晨鋒報網站報導,新州交通廳長康斯坦斯(Andrew Constance)週五表示,儘管其部門已走過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對電動滑板車試點條件提出建議,但他「沒有心情 」讓電動滑板車出現在悉尼的街道上。

鑒於州立法未能跟上技術發展,制定澳洲交通規則的法定機構國家交通委員會(NTC)曾花了18個月的時間來評估電動滑板車的安全使用問題。去年8月該委員會在提交的一份長達73頁的報告中建議,允許電動滑板車的駕駛者在人行道上以最高1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自行車道和住宅區街道的限速為25公里/小時。

報告稱,「所有的交通工具都有一定程度的事故風險。」「很難量化電動滑板車的風險有多大,因為這取決於它們如何被使用。」

電動滑板車在全球數十個城市中流行。在布里斯本、阿德萊德和堪培拉,包括Lime、Beam和Neuron在內的商業公司都有共享電動滑板車的運營計劃,用戶按分鐘付費。

但在新州,儘管電動滑板車可以在私人場地使用,但在公路和人行道上行駛仍屬非法。

康斯坦斯認為,這些電動滑板車的共享計劃是「一個災難」。

他上週曾表示,「人們因電動滑板車喪身,電動滑板車被掛在樹上,電動滑板車像垃圾一樣亂被仍在公園和人行道上,人們從滑板車上摔倒。」

「問題的關鍵是,我可不喜歡這個。我們的重點一直是,讓人們騎自行車或步行,特別是在COVID(中共病毒)疫情期間。我沒有心情在這種時候進行電動滑板車試點。」

儘管如此,新州電動滑板車的銷量卻在持續增長。

贊成使用的人認為,電動滑板車將通勤者從公路和公共交通的擁擠中解脫出來,從而釋放了空間;但反對者說,它們對行人構成了危險。

據信,國家交通委員會將於今年5月提交立法草案,供各州和行政區交通廳長參考。但該委員會的建議並不具有約束力,因為各州都會制定自己的交通規則。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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