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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防疫規定 英國已有近七萬人被罰款

一些議員和律師認為,目前警方的執法權力過大。(Peter Summers/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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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英國記者站報導)官方數字顯示,自從去年3月底封城防疫規定的法律在議會通過,已經有6.9萬人因為沒有遵守防疫規定而被警方開罰單。

據議會下議院圖書館(Commons Library)統計,自從去年3月27日至今年2月14日,英格蘭和威爾士的警方以及地方政府開出的固定罰款通知(Fixed Penalty Notice)有6.89萬張。

統計顯示,英格蘭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國封城期間,警方開出的罰單超過第一次封城。去年春季第一次封城期間,警方平均每個星期開罰單1,424張,但是目前第三次封城的前六個星期,警方平均每週開罰單4,485張,是第一次封城的三倍還多。

這些罰單主要是針對人們沒有儘量留在家中或者舉行非法集會等行為。

相比之下,警方在其它方面開出的罰單數量比較少。比如,去年6月15日至今年1月14日,沒有在公共場所按規定戴口罩的人有2,344人被開罰單。國際旅行者入境後沒有按規定隔離的人有402人被開罰單。

擔憂警方執法過度

一些議員、律師認為警方有些執法過度,有人呼籲應該取消有關封城的法律。

去年3月英國議會通過了《冠狀病毒法案》(Coronavirus Act)。這份法案後來成為法律,包括300多頁的規定,給政府一系列權力應對疫情,包括關閉機場、碼頭;扣留和檢測疑似病毒感染者;暫停公共交通;關閉商家;禁止公共集會等。

但是這份法案沒有包括政府可以實行全面封城的內容,所以政府動用了《公共衛生法案》(Public Health Act)。這份法案允許政府下達行政命令,也就是說不用通過議會的同意就下達命令。

法律界人士認為,這樣的行政命令沒有通過議會的審查,雖然議會可以在這樣的行政命令執行28天後對它們進行投票,但是因為這些行政命令通常都下達得很快,所以當議會有機會投票的時候,它們可能已經被其它的命令取代了。

倫敦Doughty Street Chambers律師事務所的人權法律律師瓦格納(Adam Wagner)對《每日郵報》表示:「我數了一下,有近70條(直接跟封城有關的)命令,這意味著每五天就出現一條。認為議會在掌控一切的想法簡直是幻覺。議會幾乎完全在這個程序之外。」

如此快的規定變化,讓警方也感到措手不及。警察聯合會(Police Federation)上個月進行的調查發現,只有一成的受訪警察認為政府的封城規定很明確,多達七成表示他們沒有完全理解這些規定。◇

責任編輯: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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