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再籲立法 對欠薪老闆的資產設「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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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週二(4月13日)上午,由數個勞工團體組成的「防薪資盜竊聯盟」(SWEAT Coalition)在紐約市曼哈頓中城第三大道的州長辦公室前集會,要求州議員與州長庫默再次通過在2019年遭州府否決的「防薪資盜竊法」(SWEAT Bill)。

圖為現場民眾舉牌抗議,要求州府與州議會通過「防薪資盜竊法案」。
圖為現場民眾舉牌抗議,要求州府與州議會通過「防薪資盜竊法案」。(林宜君/大紀元)

「防薪資盜竊聯盟」在聲明中表示,資方現在可以輕易地轉移與隱藏資產,而不是把拖欠的薪資付給勞工方;儘管接到法庭判決或是州勞工廳決定,勞工方也不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資。

當天,「華人職工會」(CSWA)幹事曹錦明也陪同遭到拖欠薪資的外賣郎、洗衣店工人、司機、餐館服務員以及上了年紀的女性護理員到現場舉牌抗議,要求立刻通過「防薪資盜竊聯盟」。

曹錦明指出,被欠薪的勞工不論是否為非法移民或是有無工作證、是不是公民,都曾遭遇資方拖欠薪資。

「甚至很多護理工人都有工會的,也會面對一樣的問題」,曹錦明說,「將來你(勞方)想拿回工資的時候,他們就會用假破產、假移民(來逃避付薪)。」

由於健康護理員工時長,薪資糾紛也多。曹錦明接受採訪時就指出曼哈頓某家知名的華人護理公司,有拖欠薪資的問題;他又表示有幾十個護理公司都是有案件在身,甚至也有高等法院判資方須賠償拖欠薪資的案例,而遭欠薪資的護理員多是少數族裔的婦女工人。

防薪資盜竊法對雇主最大影響

「防薪資盜竊法」可以讓勞方或是州檢察官、州勞工廳等州級行政或司法單位在開庭前,申請擁有雇主的企業或資產的「留置權」(lien),這樣一來,資方就不能惡意倒閉或是轉移資產。

如果「防薪資盜竊法」可以保障勞方,那麼資方受到的最大影響會是如何?

關於這點,紐約法路通律師樓合夥人暨執照律師蔡璧徽(Sylvia Tsai)接受採訪時表示,法律本來有機制禁止惡意轉移資產或申請破產,如果雇員認為雇主是惡意轉移資產或申請破產,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禁止雇主的行為,但需要經過法院認可,而非自動禁止。

蔡璧徽表示,法官在禁止前還會有多方面的考量,如勞工的勝率、權衡雙方利益,以及考慮勞工是否受到「不可彌補的損害」(irreparable harm/injury)。

「如果這條法案(防薪資盜竊法)通過,等於不需要經過法院的審核機制,直接讓雇員查封雇主的資產。」蔡璧徽說。

商會代表與資方對該法的觀點

其實,州議會在兩年前就表決通過了「防薪資盜竊法」,但當時遭到州長庫默否決(veto)而作罷。疫情影響下,勞方有了更多籌碼與資方談判,「防薪資盜竊法」今年是否會在州議會再次提出、通過且施壓州長簽署立法,還未可知。

紐約中華公所(CCBA)主席于金山(Justin Yu)也是紐約中華總商會的會長,他表示資方不應欠薪是天經地義,勞方也有權要求償還工資,但是法律上是否構成欠薪,這點應由勞工局(廳)講清楚,非由勞資單方解釋。

于金山表示,至於勞方能夠從資方拿多少錢,應該是由該企業負責,如果資方還有其它工廠或跟勞方工作無關的企業,就不適用「防薪資盜竊法」,否則也會影響到其他員工的權益;但如果是涉及資方相關企業,應該可以申請禁止脫產。

于金山表示,美國是保護私有財產的國家,勞資雙方都在同一條船上,不是相對的,兩方必須合作與妥協;一旦資方破產,誰能找到工作?勞方受害,又有誰能幫資方工作?

不願具名的連鎖餐飲業者Sam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可以理解在民主黨掌控的紐約州,有一種主流聲音稱商家是剝削者,勞工是被剝削者的角色,所以要儘量保護勞工。」

Sam認為合法的商家並不會擔心該法案,而對於僥倖付現或是讓員工加班不給薪資的商家來說,會是嚇阻力量。

「勞工法已經規定了涉及相關的法規,如果雇主違法是可以查封雇主財產的」,Sam補充,「不過也有勞工利用這種傾向勞工的法規來威脅雇主。兩者我都有聽說過。」◇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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