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前政法委副書記家財過億 判決結果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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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23日訊】家庭財產超億元的遼寧省營口市前市委副祕書長周大寨案二審判決生效,其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官方不公開其判決結果。其在擔任營口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直接操控公檢法迫害法輪功。

近日,中國裁決文書網披露了遼寧省營口市市委前副祕書長周大寨犯受賄、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刑事判決書。

現年58歲的周大寨是遼寧興城人,曾在遼寧省財稅系統工作多年,此後又調任營口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市委副祕書長等職務。2017年11月,時年只有54歲的周大寨提前退休。

判決書信息顯示,2019年3月7日,營口市監委在辦理營口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某等人涉黑犯罪案件的過程中,發現周大寨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2019年10月29日,營口市監委立案調查周大寨,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2020年1月,周大寨被「雙開」。周大寨被指與他人串供,偽造、轉移證據,對抗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招錄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為涉黑犯罪集團侵占國家資源、獲取非法利益提供幫助;辦理虛假戶籍並持有、使用虛假身分證件,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

判決書披露,截至2019年11月,周大寨家庭總財產折合人民幣共計1億133多萬元,除了能夠說明來源的家庭收入355.46萬元、周大寨違法收入6109.32萬元和已查實的涉嫌受賄金額1466.13萬元以外,尚有2202.21萬元不能說明來源。

據指控,2001年至2013年,周大寨利用擔任大石橋市委副書記、大石橋市政府市長、營口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66.131萬元。

2020年12月24日,周大寨案一審判決,周大寨數罪併罰,被執行有期徒刑15年。

今年2月27日,周大寨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二審開庭,營口市中級法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但並未公開判決結果,理由是: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上公布其它情形。

海外明慧網報導,周大寨從2009年4月~2010年3月任營口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尤其任營口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直接操控公檢法迫害法輪功,營口市鮁魚圈區發生了震驚省內外的群體綁架案。

2009年9月23日晚,營口市公安局、鮁魚圈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了多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其中沈廣海、滕文敏夫婦被抄家、綁架,他們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兒子被孤獨地留在家中;余志紅和兒子被鮁魚圈公安局和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余志紅的丈夫王身倫被鮁魚圈看守所非法關押,兒子王志遠那年才19歲,還在念書。董冰及父親董世友和弟弟董新三人遭綁架(其中弟弟董新未修煉法輪功)。營口市鮁魚圈區法院2010年3月23日對七位法輪功學員開庭,非法判董冰7年、沈廣海5年、孫麗5年、畢世君7年、余志紅3年6個月、王志遠1年6個月,籐文敏判3緩5,王身倫2009年被非法判5年。

2009年11月26日,營口市鮁魚圈區國保大隊夥同紅海派出所警察再次綁架姚強,並綁架了姚強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姚強夫婦被紅海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鮁魚圈國保大隊。丈夫因身體不好,交了五千元錢取保候審,姚強被非法判刑兩年。

2009年12月1日,營口市鮁魚圈區國保大隊夥同熊岳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愛雲、李鳳美、寧麗、楊桂榮、崔曉清等人的家中搜查拍照,逼她們簽字。

營口市鮁魚圈區法輪功學員陳麗於2009年7月18日中午在單位上班時,被當地國保大隊隊長王洪魁帶人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營口看守所……

2009年上半年,營口市熊岳地區四名法輪功學員去蓋州楊運鄉送真相資料,被楊運派出所警察李洪偉、所長袁建輝等綁架,袁建輝一次就勒索四位法輪功學員家屬達人民幣10萬元,蓋州公安局趙志春及法制科人員先後兩次勒索四位學員家屬至少15萬元,又每人非法罰款1萬元,共計人民幣至少30萬元。所有錢物都是經一個叫劉文舉的人轉給袁建輝及蓋州公安局的。

以上是周大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一部分事實。

2019年11月,退休近2年的周大寨被調查。

2020年初,周大寨被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明慧網的文章表示,周大寨退休後被處理,是他貪污腐敗的報應,也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所遭到的報應。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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