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燕益律師就疫苗問題向衛健委發公開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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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社交媒體上流傳著一份謝燕益律師呼籲北京國家衛健委「強制公布新冠疫苗技術方案之公民法律建議書」,引起律師同行的共鳴。

謝律師認為在疫苗安全性尚不確定的情況下,意見書內容可增加民眾對國產疫苗的信心,並擔憂目前一些地方官員為政績,將自願接種變成強制接種,可能給社會帶來嚴重後果或法律糾紛。

謝燕益的公民法律建議書引同行共鳴

4月6日,北京維權律師謝燕益公開發表了給衛健委主任馬曉偉的公民法律建議書,呼籲衛健委根據大陸的憲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政策「迅速頒發行政強制令,責成國藥控股等國內相關企業向全國及世界公布其負責研發生產的新冠疫苗技術方案即配方及生產製造工藝流程」。

建議書給出了具體的理由,包括中國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同時作為負責任的大國,在這場史無前例的災害面前,有義務對內保障國民生命健康,對外為世界人民抗疫提供幫助作出貢獻;把疫苗的研發、生產、接種完全透明公開,既滿足了人們的知情權,也讓新冠疫苗的科學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得以驗證;還可以幫助消疑釋惑,讓更多有質疑的人了解疫苗的可靠性、先進性,增強接種疫苗的信心等。

河南維權律師任全牛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謝燕益律師提的建議很有必要也很及時。

他說,現在中國從上至下如火如荼地正在宣傳符合條件的打疫苗,但是疫苗推出的時間這麼倉促,也沒有經過特別嚴格的人群試驗來得出安全性、科學性、有效性的公開數據,難免讓很多民眾心裡產生疑惑。

他表示,「前些年已經有一些疫苗在孩子中產生很多問題,我也代理過其中一些案件,造成很嚴重後果。如果這樣倉促的,有些地方還要強制性地打疫苗,將來一旦產生副作用或者人體傷害的話,勢必造成一定的悲劇,也可能會產生很多法律糾紛。所以我覺得這個建議很好。」

山東維權律師、齊魯工業大學講師劉書慶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贊成謝燕益的主張,「如果想消除大家對疫苗的恐懼感或者疑慮的話,那你肯定要公開信息,這是消除恐懼、疑慮的最好方式。」

他還表示,「作為法律人,我是絕對不贊成強制接種。這是侵犯公民的個人自由,應該倡導接種。如果疫苗真的做到了信息公開,讓別人意識到疫苗是安全的、有效的,我想有很多人還是願意接種疫苗的。政府更應該從這個角度著手。」

大陸維權律師謝燕益呼籲北京國家衛健委「強制公布新冠疫苗技術方案之公民法律建議書」,引起律師同行的共鳴。(網絡截圖)

強制接種可能產生嚴重後果

謝燕益律師向大紀元披露自己發出法律建議書的初衷,「實際上是跟大家一樣的心情,出於對自身生命健康包括對自己家人生命健康考慮。關於新冠疫苗大家的關注也好質疑也好都很正常,國際上也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

他以輝瑞公司有CEO寧可不當CEO也不願意接種疫苗為例。「輝瑞公司還是國際上研究、生產疫苗的非常領先的醫藥方面的高科技企業。現在疫苗本身有很多不確定性,世界各國包括中國或許出發點是好的,但是能夠讓大家有安全感接種疫苗的前提是,疫苗必須是公開、透明的,必須大家能了解它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

他強調,「在我們沒有辦法去判斷疫苗的安全性、可靠性的情況下,個人傾向於再等等看,等三個月也好、半年也好,等到國際、國內疫苗的數據有了充分的披露、充分的論證和試驗再選擇是否接種疫苗為好。」

他還表示,現在大陸很多社區開始出現宣稱是自願接種但實際推行過程中卻以強制方式進行。比如有地方稱不接種疫苗不讓進菜市場,「甚至跟你的工作、跟你的崗位、跟你的出行等基本權利掛鉤。」

「我覺得這樣可能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因此不管是政府、社會還是民眾都應該對疫苗報科學、依法、理性的態度。不希望看到有人為了追求某種政績,以大躍進的極左方式,而不是以真正貫徹人們健康為基本點來推廣、普及新冠疫苗。」謝燕益說。

政府有責任保障民眾的知情權

謝燕益認為,疫苗的接種,透明度是首要是前提。現在網路上、現實中有很多人對疫苗有質疑,沒有安全感、信任感,是疫苗的公開透明度不夠,而且根據當局的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涉及到重大民生事項,政府有責任主動保障人民的知情權,這個知情權是不可予奪和商討的。

他強調,如果政府做不到這點,新冠疫苗是很難被人們普遍接受的。如果強推的話,可能會導致社會混亂,甚至可能會發生一些不可預測的事件。

從律師的角度,他認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強制推廣接種,可能帶來法律糾紛。

「這本身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屬於違法、侵權、濫用職權的行為,如果造成嚴重的法律後果的話,那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在新冠疫苗的接種過程中,他認為在網上看到不僅中國,國際上其它國家也有接種疫苗確實出現一些人身傷害情況,致殘甚至致死,「怎麼降低出現這種情況的比例,這的確是科學層面的問題,同時也需要制度來保障。」

接種疫苗可能出現意外 需要制度來保障

到目前為止,謝律師表示沒有看到官方在推廣疫苗的接種過程中有任何保障條款,「比如說出現人身傷害甚至意外死亡後,國家至少應該設立新冠疫苗強制保險基金,給予受人身傷害、死亡的這些人,給予緊急救治和賠償,這些措施還沒有建立起來。有些地區如果強制執行,那後果有誰來承擔、法律責任由誰來承擔?」

他強調,這不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你不能說為了防禦抗疫、為了完成接種指標,「因為接種疫苗後,可能有很多種後果是我們無法預料的,包括疫苗研發的專家也是無法預料,接種後發生這種不可控的後果,所以不能以行政手段亂作為。」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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