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紫蓉報導)「12港人」案其中之一的李宇軒,3月22日於大陸刑滿後被遣返香港。李宇軒經隔離檢疫後,4月7日在香港首度出庭,港警於法院周遭部署大量警力,員警荷槍實彈在附近戒備。
7日中午,李宇軒從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被押上甲級重犯的囚車,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沿途除了至少16輛警用電單車開路之外,尚有其它警車隨同戒護,法院周遭亦部署大量持槍警察戒備。
李宇軒被控三項罪名,分別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代表律師羅達雄在庭上表示,李宇軒沒有申請保釋,控方則申請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押後案件至5月18日再審。
由於律師羅達雄並非由李宇軒家屬委派,令外界質疑其是否為「官派律師」。律師羅達雄及事務律師陳天立於散庭後遭到記者追問,陳天立表示羅達雄並非「官派律師」,但卻遭媒體指稱陳有親共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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