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要在某些城市試行徵收房地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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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曉彤香港綜合報導)在對房地產稅立法醞釀十年之後,中共當局準備對房地產稅立法進行試點,引發市場高度關注,其中關於立法的理由以及影響成為輿論的關注重點。

5月11日,中共財政部網站發布了一則消息稱,中共財政部、中共人大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在北京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了部分城市政府人員和部分專家學者的意見。

不足百字的消息,引發了市場的高度關注。不少觀點認為,房地產稅立法是為財政壓力巨大的中國大陸地方政府開闢稅源,但與此同時,或會對負債纍纍的中國大陸家庭造成進一步負擔。

中信證券發布於5月13日的研報指,房地產稅的徵收勢在必行,但「立法先行,短期內開徵可能性不大。」報告認為,此次座談會是關於房地產稅試點工作,並非關於全國性的房地產稅立法工作。

房產稅徵收並非易事

關於房地產稅立法在中國已經討論超過十年,在2011年1月28日,中國的兩大直轄市——上海和重慶,同時宣布啟動房產稅試點,對一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2013年,當局再次提出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2019年,當局再一次提到要穩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但是從2011年至今的十年間,一直未有相關草案或啟動立法。

2015年的時候,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曾在《華夏時報》發文指,「房地產稅實施困難重重」。他在文章中說,中國仍是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收體制,提高直接稅比重,而對於房地產稅徵收就是擺在第一位的問題,需要面臨稅收制度的改革。

他說,體制內的很多官員,他們的家庭成員,手上有多套房,而這些並非都是靠正常手段拿來的。房地產稅立法,對這種既得利益的問題怎麼消化?

曾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的旅美經濟學家程曉農,在發表於自由亞洲電台的評論文章《房產稅腳步漸近》中也指出,關於房地產稅立法的幾點爭議:包括土地是否二次徵稅。因為地方政府在賣地時已經把土地價格和土地使用費算進地價,而房地產公司的賣房價格包含了土地費用,今後是否應該只徵收房地產稅,而不對居民並無所有權的土地二度徵稅?

程曉農提出的爭議還包括,房產稅的計算以購買價為計徵值,還是以市場平均價為計徵值?此外,要按什麼標準制定稅率和起徵點來徵稅?

住房給中國人造成的壓力巨大

房地產稅的徵繳一方面涉及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則關乎中國的購房者的消費和支出。

據新浪財經報道,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吳曉求在2019年的博鰲論壇上曾表示,不論是從經濟理論還是法律層面,都沒有找到開徵房地產稅的理由。從邏輯上說,「土地是國家的,不是土地上的東西值錢,是土地值錢,而土地又不是我(購房者)的,為什麼對我(購房者)徵稅呢?」

根據中共央行調查統計司在2020年4月發布的《2019年中國城鎮居民家庭資產負債情況調查》顯示,住房佔比中國城鎮居民家庭資產接近七成,住房擁有率達到96%。

該份調查還顯示,城鎮居民家庭負債參與率高達56.5%,而房貸是家庭負債的主要構成,佔家庭總負債的75.9%。

根據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及螞蟻金服集團研究院於2019年聯合發布的《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專題——中國居民槓桿率和家庭消費信貸問題研究》報告顯示,按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統計口徑,基於國民經濟核算居民可支配收入所得,則2018年中國家庭債務收入比達到了121.6%。

關於中國房地產立法的話題,也引發了外媒的關注,《華爾街日報》的一篇評論文章《中國房地產稅似鏡花水月難落地》寫道,「用房地產稅收入來彌補土地出售收入的損失將是一項高風險的平衡舉措,最終可能以崩潰收場。」@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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