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主派十人遭重判 張超雄:六四前夕恐嚇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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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29日訊】(香港大紀元記者葉澤宇綜合報導)10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涉及2019年10月1日國殤日遊行案,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早前已經「認罪」,5月2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10人分別被判14個月或18個月。

工黨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在「六四」前夕出這樣重的刑罰判決,是政府的恐嚇手段,「因為統治者不希望市民在公開場合,表達任何對政權的不滿。」英國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就事件發表聲明表示,10名民主派被判刑,這是對港府聲稱繼續維護「香港基本法和言論自由」的嘲弄,並呼籲國際社會採取一致行動來應對中共對香港民主運動的持續鎮壓。

陳皓桓高呼「六四悼念 七一發聲」

28日被還押的所有被告,由囚車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開庭前,陳皓桓、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黎智英等陸續步入法庭。家屬及旁聽席人士高呼「加油、撐住」,陳皓桓、何俊仁亦揮手示意,陳皓桓大叫「六四悼念 七一發聲」、「香港人頂硬上」,梁國雄亦高喊「毋忘六四」。

10名被告中,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及何俊仁4人被判囚18個月,而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6人被判囚14個月。其中單仲偕和蔡耀昌緩刑2年,吳文遠因違反緩刑令加刑14天,合共囚14個月加14天。法官決定本案刑期跟之前刑期部分分期執行,梁國雄刑期最長,合共囚22個月,黎智英、李卓人則共囚20個月。

法官認為,雖然被告曾在記者會上呼籲遊行集會應和平、理性和非暴力,但實際上集結的確發生「暴力」事件。她又指被告「天真」,因為案發前數個月社會處於動盪不安中,時有衝突發生,被告發起遊行前應清楚了解潛在的暴力風險。

單仲偕蔡耀昌將就刑期上訴

獲緩刑的民主黨成員單仲偕離開法院時表示,對朋友被重判感到心情沉重。他形容今次刑期已創紀錄,「香港已經是變了,法庭亦都已經變了。」

單仲偕(左)和蔡耀昌(右)步出灣仔區域法院。(余鋼/大紀元)

支聯會祕書蔡耀昌亦指自己心情很難過,考慮到未來類似和平示威案件會以今次刑罰為依據,故打算提出上訴。

對於是否擔心「六四」集會未來會消失,蔡耀昌承認,現時香港面臨最嚴峻的時刻,權利和自由都受到影響,但他希望大家堅持信念,相信以靈活變通的方式,會走得更遠。

梁國雄太太:判刑太重 早前僅罰款

多名民主派人士及市民到場旁聽聲援,包括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王婆婆」王鳳瑤、黎智英家屬等。瑞典駐港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Joakim Ladeborn)、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亦到庭旁聽。有市民在法庭外高舉「人民不會忘記」的橫額。

黎智英太太(中)和女兒(右)到法庭旁聽聲援。(余鋼/大紀元)
到場聲援10名香港民主派人士的市民,在法庭外高舉「人民不會忘記」的橫額。(余鋼/大紀元)

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庭審結束後直言判刑非常重,如陳皓桓這樣的沒有案底的人都被判囚18個月;而10年前,在相同的罪名下,梁國雄都只是被判數千元的罰款。

梁國雄太太陳寶瑩直言此次判刑非常重,10年前相同罪名只判數千元罰款。(宋碧龍/大紀元)

陳寶瑩指今次判刑罪名是未經批准集結,雖然法官在判刑時不斷重複集結有「暴力」成分,但該罪名本身並不包含暴力和影響社會安寧的成分。她認為今次判刑試圖恐嚇香港人進行和平集會,造成寒蟬效應,限制憲法賦予市民的基本權利,「(後果是)只要警方不批准,我們參與遊行、集會,都要面臨以年計的入獄(刑罰)。」

對於日後的「六四」燭光晚會和「七一」遊行,陳寶瑩表示這是香港的傳統,往年都是合法和平的,警方都會批准。支聯會正就今年警方禁止「六四」集會的決定提出上訴,結果未知。她呼籲市民毋忘初心,要在自己的崗位上堅守自己的權利。

張超雄:港人不會因受打壓而改變思維

工黨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10名被告雖然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但今次法官也講明,「他們呼籲大家是和平的,而他們在現場的時候,大家也都是和平的」。張超雄指出,對於未經批准集結的處理,由以往「自簽擔保守行為」,變成今日18甚至24個月的量刑起點、一定要監禁,他質疑「法律的連貫性、一致性、相稱性去了哪裡呢」?

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到法庭旁聽。(余鋼/大紀元)

「我這大半年聽審判,對這些審判越來越沒信心。」張超雄形容今次判刑令人沮喪,「尤其是在『六四』前有這樣的判決,這樣重的刑罰,我認為在政治上產生一個阻嚇的作用。」他認為,政府運用各種恐嚇手段,特別是在「六四」前夕,是因為統治者不希望市民在公開場合,表達任何對政權的不滿。他直言,這是對《基本法》所保障的市民言論、集會自由的打壓,「政權繼續用威權壓住人們的意願,但香港人不會因受到打壓而改變思維。」

香港市民每年6月4日都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燭光晚會,悼念「六四」屠殺的死難者。去年「六四」31周年,警方首度不批准在維園集會,但仍有上萬名市民自發到維園悼念,隨後和平散去。警方事後拘捕並起訴了24名民主派人士,黃之鋒等4人被判刑4個月至10個月,其餘被告的案件將在6月11日再訊,預計同樣面臨監禁。「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個「六四」即將到來,警方在5月27日發出通知,以疫情為借口再次禁止維園集會,維園燭光會否熄滅引起各方關注。

曾健成:我以為自己已身處北京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表示,他在香港長大,從1989年起參加示威遊行,從沒缺席。「但是這兩年,我感覺香港是相當陌生」,無論是政府還是警察,都變得讓人完全不認識了,「我以為我已經身處大灣區,身處北京。」

區議員曾健成到法庭聽審。(余鋼/大紀元)

被問及香港環境會不會更差,曾健成說要看香港人,「有什麼人民,有什麼政府。」他提到,「反送中」運動後,政府禁止了所有遊行、集會、示威,但是當港府查抄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後,有大批市民去店舖排隊幾個小時支持,曾健成說:「這就是一種表態,香港人,民心不死。」

香港監察:應制裁侵犯人權的港共官員

英國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就事件發表聲明表示,10名民主派被判刑,這是對港府聲稱繼續維護「香港基本法和言論自由」的嘲弄。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在聲明中表示︰「我們見到北京及它在港府的幕僚使用倍受批評的《公安條例》(Public Order Ordinance),鎮壓民主派和異見人士。由此前的定額罰款到現在囚禁逾一年,北京一直在致力於加重香港進行和平抗議的代價。」

他呼籲國際社會採取一致行動來應對中共對香港民主運動的持續鎮壓,包括呼籲釋放所有政治犯、推動成立聯合國香港特別調查員,並對侵犯香港人權的香港和中共官員實施針對性制裁。

2019年10月1日是中共篡政70周年「國殤日」,民陣申請舉辦「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集會遊行,卻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於是港人於「國殤日」在香港多區自發集會遊行,抗議暴政。

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和陳皓桓4人更宣布公民抗命,以個人名義承接民陣原定於港島的遊行路線。港警當天在多區瘋狂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民眾,大批防暴警察追捕市民,有警察開槍以實彈擊中一名抗爭者的胸膛。

責任編輯:連書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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