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政法委操控 15名法輪功學員再被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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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02日訊】長沙市李志剛、徐麗華等1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構陷七個多月。近期得知,構陷他們的「卷宗」再次被遞交到瀏陽檢察院,6月份所有相關卷宗將被送入瀏陽法院。

明慧網報導,有公檢法人員透露,他們都只是在按程序走個過場,在庭審之前政法委把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刑期都定好了。

長沙市法輪功學員李志剛、徐麗華、孟凱等二十幾人於2020年10月27日、28日遭長沙市國安、公安、各派出所警察綁架,其中15人分別被關押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男)和第四看守所(女)。

在綁架過程中,參與人員講長沙本地話的為多數,卻稱是瀏陽市來的,全都拿著蓋有瀏陽市公安局公章的空白文書。他們還以欺騙方式向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取證」,威脅、恐嚇家人。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於2020年12月5日被非法批捕,「卷宗」都交給了瀏陽檢察院。2021年3至4月份期間,瀏陽檢察院將卷宗都退回到本地長沙各辦案單位。

2021年4月底,有法輪功學員家人接到派出所電話,被告知法輪功學員將被起訴。當家人諮詢卷宗在哪個檢察院時,負責該案的警察謊稱在望城檢察院。家人立即趕往望城檢察院諮詢,工作人員查詢後告知卷宗不在此處。

家人又從望城趕回後直奔長沙市檢察院服務中心諮詢,被告知卷宗於4月27日再次遞交到了瀏陽檢察院(不屬於此案件的管轄區)。

近期得知,卷宗雖交給了瀏陽檢察院,但是負責該案的檢察官來自望城檢察院,6月期間所有相關卷宗都要送入瀏陽法院。

據悉,卷宗還未被送入法院,就已經有部分法輪功學員已被內定「量刑」。

報導說,這些案件卷宗被不屬於法輪功學員戶籍所在地的檢察院、法院受理,違背了刑事案件管轄權的規定,其背後的原因是政法委在操控。

李志剛,2020年10月27日半夜,被警察非法入室再次綁架,一直杳無音信。後得知被所謂的「監視居住」,地點則不為外人所知。在此期間,李志剛遭受折磨,身體受到很大的傷害。

直到2021年2月5日之後,李志剛的母親才接到通知,說李志剛被轉到長沙市看守所,並被所謂的「逮捕」。4月30日,國保人員又找長沙市雨花區檢察院(李志剛則屬於芙蓉區管轄),將他再次構陷。

徐麗華的女兒走訪相關部門諮詢,並給辦案人員送了一封勸善信。當時在過年期間她被非法拘留7天。

在第四看守所被非法關押7個月的徐麗華(66歲)曾兩次出現高血壓等身體不適狀況,家人為她辦理保外就醫。由於她不放棄修煉,看守所不予批准。直到現在徐麗華的家人還經常受到警察的恐嚇和騷擾。

孟凱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近五個月,家人去看守所給他送錢,電腦顯示「查無此人」。後得知,孟凱有可能被送到長沙監獄。他的家人隨後趕往長沙監獄和雨花區公安分局諮詢,他們找理由搪塞家屬。

在「失蹤」了近兩個月後,孟凱又被送回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在其「失蹤」期間,即4月16日,家人收到從郵局寄來掛號信的通知,是一張孟凱被非法關押了六個多月時補開的逮捕通知書。通知書的落款處的日期卻是2020年12月5日。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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