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企財務總監傅曉莉因修法輪功遭枉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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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08日訊】深圳法輪功學員傅曉莉於2021年4月21日被深圳市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2年,她已上訴。一年多前她警察綁架、構陷。

明慧網報導,傅曉莉(傅曉麗),47歲,碩士畢業,原鄭州大學商學院教師,後在外企擔任財務總監。2020年2月29日,傅曉莉在深圳市被羅湖區警察以查體溫為由騙開門後搜查抓捕。據悉,執行警察在羅湖分局副所長下令抓捕的情況下,不太情願,只是象徵性地抄家交差。

傅曉莉四次被劫往深圳南山看守所,被看守所以資料不全為由拒收。看守所人員斥責警察在疫情期間亂抓人。

傅曉莉被警察劫往南山拘留所,後被戴手銬腳鐐轉至深圳第四看守所,後又轉入羅湖看守所;被綁架關押94天後,被構陷到深圳市鹽田區檢察院,隨後被轉入深圳鹽田看守所非法關押。

2020年10月28日,傅曉莉被深圳市鹽田區法院非法庭審;2021年4月21日,被非法判刑2年。

2021年5月3日,傅曉莉上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鹽田看守所A18倉。

修煉法輪功 身心轉變

從12歲起,傅曉莉就患有神經衰弱、多夢,後來情形越來越重:不易入睡,即使入睡,也是一夢接一夢;每天疲憊不堪、迷糊,腦袋裡像塞滿了東西一樣難受,嚴重地影響到她的學習。

她在大學念書時,大教室裡冬天暖氣很少,她因長年晚上在大教室為考研究生備戰,雙腿受涼,落下了風濕病。一遇到天陰,雙小腿骨冰冷、疼痛,夏天也不例外。

傅曉莉於1999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功,那時她在讀碩士研究生。學功僅僅幾天,折磨她十幾年的失眠症就徹底好了,記憶力也明顯提高,風濕病也不知不覺好了。修煉二十多年來,她沒再得過病。

2001年9月,傅曉莉去上海找工作。一天去參加人才招聘會,中午在附近小店吃了一份5元錢的盒飯。下午回到住處,才想起忘記付款了,決定第二天送錢去。

第二天一直下雨,她有點不想去,但想到自己是修煉人,應該去。為了節約錢,她沒有乘公交,而是冒雨步行把錢送給了店主。

那時因修煉法輪功,她被鄭州大學開除公職。前夫與她離婚,取走了她存摺上全部的錢。她隻身一人帶著父母給的兩三千塊錢去上海尋求工作,暫時借住在同學家。當時5元錢相當於她一天的生活費。

法輪功使傅曉莉身心受益,上面只是其中的一例。

遭酷刑折磨

2004年7月1日至7月31日間,傅曉莉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人員酷刑折磨:連續15天幾乎完全被剝奪睡眠,睏倦時被用水潑臉、用風油精抹眼睛,被毆打、長時間罰站。

此外,她被強制戴手銬、拳打腳踢、打耳光(每天約五百至一千個)、用電棍電、被女警用指甲掐肉、揪頭髮,致使她遍體鱗傷,雙手大拇指及雙腳大腳指長時間失去知覺;下頜疼痛、不能正常咀嚼食物;雙腿雙腳腫大,穿不上鞋。

同年8月1日至8月31日間,傅曉莉被河南省安全廳人員酷刑折磨:連續10天幾乎完全被剝奪睡眠、辱罵;每頓飯只得到一個約一兩的饅頭、一丁點菜;左腳部分失去知覺,跛了一個多月。

同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傅曉莉被洛陽市國安局精神折磨:長達3個月被數名國安警察晝夜看守,逼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片,逼迫她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她父母和她被關在一起,父母被逼迫「轉化」她(使她放棄信仰)。這一切給她及其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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