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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博士林松:完善選舉制度 打擊外國滲透

新南威爾士大學政治學博士林松(Dr LIN Bin JP)撰文呼籲澳洲應完善選舉制度,嚴格審查三級政府候選人是否真誠擁護澳洲價值觀,以便更有力地打擊外國勢力的滲透。圖為澳洲國會大廈。(簡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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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23日訊】(編者按:新南威爾士大學政治學博士林松(Dr LIN Bin JP)撰文呼籲澳洲應完善選舉制度,嚴格審查三級政府候選人是否真誠擁護澳洲的價值觀,以便更有力地打擊外國勢力的滲透。全文刊登如下。)

政治學博士林松(Dr LIN Bin JP)(本人提供)

踏足澳洲三十年,逐漸看到澳洲政治體制的優點與缺點。優點是澳洲存在民主選舉制度,讓國民享有選舉權,選出從地方、各州,到聯邦國會的各級議員及執政黨;但缺點也存在於目前的民主選舉制度中,雖然能夠產生有抱負的政治家,但也讓投機政客有機可乘,良莠不齊。

對號入座的怪現象

澳洲社會有一種非常有趣的政治現象,就是澳洲長期被指責親近美國,最受美國影響,「唯美國是瞻」。但當澳洲近年草擬並推出反外國勢力滲透法時,起來大力反對此法的,卻幾乎絕大部份是之前指責澳洲深受美國影響者!

這些具有特定政治立場傾向者,到底是反對澳洲受外國勢力影響呢?還是實際上希望澳洲受外國勢力影響?!假如當初這些輿論是真的反對澳洲受美國影響,是不是應該大力支持澳洲反外國勢力滲透?有趣的是,面對澳洲立法反對外國勢力滲透時,這些輿論卻出來大肆反對,自己「對號入座」!令人嘖嘖稱奇!

除了上述有趣的怪現象,還有更加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從近二三十年到近一二十年,的確出現越來越多的參選者,一方面積極參加澳洲的三級政府選舉,一方面卻目的旨在維護外國勢力影響澳洲,削弱澳洲的國家主權與澳洲自己的價值觀。

為何參政改變澳洲

印象最深刻的是,看到個別政客一方面本身參與澳洲的民主選舉,另一方面卻極力反對民主選舉,甚至歪曲事實去宣傳澳洲沒有民主選舉制度。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有的人放棄了原本擁有的祖籍國國籍,連祖國護照都不要,在取得澳洲國籍和澳洲護照之後,反而聲稱自己是「X國人」(不是澳洲人),「為X國人服務」!不是為澳洲人服務!

這樣強調自己是「X國人」,「為X國人服務」,最簡單直接的辦法就是到「X國」去「為X國人服務」,為什麼要參政去改變澳洲「為X國人服務」呢?

筆者有一次出席一個議會的會議,發言提醒在澳洲參政的人士,既然立足於澳洲政壇,是否應該宣傳澳洲的民主選舉制度呢?然而,有政客對筆者的提醒,反應是「一笑置之」。這「一笑置之」,可圈可點,反映出某政客的政治立場!

不過,近年由於澳洲推出反外國勢力滲透法,澳洲政壇上開始減少了上述明目張膽為外國勢力服務的言論。但實際上,卻仍然存在維護外國勢力對澳洲的滲透,以及圖謀損害澳洲國家主權、維護外國利益的行為。澳洲的選舉制度,長期被外國勢力滲透和利用!這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

特首並非國家總理

值得一提,近年出現大量中文輿論反對「港獨」,澳洲卻出現某種特定政治立場傾向的輿論,偏偏故意拿「澳洲總理」一職去跟「香港特首」比較,說「澳洲總理」也不是「民選」出來的,以此去反對香港基本法白紙黑字寫明的香港特首由選舉產生。

這種輿論,拿澳洲這個國家的「首長」,去跟香港這個城市的「首長」作類同比較,而不是跟北京中央首長去比較,豈不是變相支持「港獨」?把「香港特首」視為「國家首長」?!並且煽動推翻北京制訂的香港基本法?!

香港至今並非一個獨立的國家,怎可以把「香港特首」視為像澳洲總理那樣的「國家首長」?!如果要真的比較,應該是一個國家首長對另一國家首長,一市長對另一市長作比較!

澳洲總理一職,是相對於中國總理一職!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一職,跟澳洲總理的產生方法,也真的並不一樣,這是客觀事實。香港人長期至今,也並沒有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總理,要像澳洲總理那樣產生。

香港只是一個城市,類似澳洲的悉尼市也只是一個城市。「反對港獨」者,絕對不應該拿「香港特首」等同「澳洲總理」,只有「中國總理」一職才雷同「澳洲總理」一職。

外國勢力顏色革命

北京去年在香港推行《國安法》,其後「依法」拘捕香港立法會預選的47人。而全港區議會由於民主陣營獲選民支持勝出,特區政府籌備要求全體區議員「宣誓效忠」,最近「放風」將會「DQ」(取消)「不符合資格」的區議員並且追討上任以來的薪津,迅即引起逾二百區議員急急辭職。

北京推出香港《國安法》,可謂雷厲風行地進行了「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澳洲政府也應該「好好學習」,參考北京的做法,「完善澳洲的選舉制度」,嚴厲打擊外國勢力、敵對勢力對澳洲政制的滲透與影響。

譬如,香港特區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特首、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由警隊「武官」出身的李家超,繼被委任為政務司長及「國安會」成員之後,還被委任為「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

李家超強調,候選人的兩大條件包括「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不容許有人假裝真誠擁護基本法」。面對香港大量民主派人士因立法會預選「35+」被捕一事,李家超大聲指責這些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他們涉嫌以歹毒計劃,圖謀癱瘓特區政府」。

澳洲應該學習香港這一手,讓澳洲情報機關及澳洲聯邦警察,參與澳洲有關選舉事務部門,與選舉部門合作,審查澳洲各級選舉中的候選人,是否「真誠擁護」澳洲價值觀?是否真正「效忠」澳洲?否則就是「澳奸」!絕對「不容許有人假裝真誠擁護澳洲制度」!

澳洲執法部門,應該對事實上為外國敵對勢力服務者,以「涉嫌顛覆澳洲國家政權」論處,可以像香港「國安」那樣先把涉嫌者關起來進行長期審查,剝奪其澳洲國籍,凍結其所有資產!可判處終身監禁,驅逐這類「澳奸」返回其真正熱愛的祖籍國!

如果不及時嚴厲打擊外國敵對勢力,澳洲各級政府或遲或早將會被「顏色革命」淹沒!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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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表達的是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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