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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16年來因彰銀案損失 籲財部適度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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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台新金23日舉行股東會,針對併購保德信人壽的資金需求,因而出售彰銀持股,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說,台新金配合處理彰銀問題達16年,政府曾承諾讓台新金退場「不吃虧」,籲財政部給予適度補償。對此,財政部稍晚強調,與事實嚴重不合,並指出台新金控取得彰銀股權迄今,加計歷年股利並無投資虧損情事。

台新金股東會上,董事長吳東亮特別提到併購保德信人壽的進度,已在6月30日完成併購的交割程序。因應併購資金需求,已開始處分彰銀持股。

吳東亮說,彰銀除造成365億元巨額投資被套牢外,也連累台新金本身發展,失去擴展版圖機會,先前已向金管會承諾於6年內釋出全數彰銀持股,以取得保德信投資案核准。

林維俊在股東會後受訪時表示,台新在彰銀案出錢出力、配合政府政策幫忙處理彰銀的問題,到現在已經接近16年,「這一段時間,我們的確有很多的委屈及損失,當然也期望政府能夠肯定台新對彰銀的貢獻。」

他說,台新在94年投資彰銀365億元,卻在103年喪失對彰銀經營權時須認列投資損失148億元,於今年6月開始處分彰銀持股後更認列了處分損失及評價損失計43億元。

林維俊提到,去年8月時,行政院長蘇貞昌對外提出2項指示,強調「不會把彰銀給台新金」,以及「讓台新金不吃虧退場」。他說,台新金在今年6月已經開始處分彰銀持股,且出具承諾不再行使股利受配權以外的股東權利,等於做到蘇院長的第一點指示。

林維俊呼籲,關於蘇院長的第二點指示:「讓台新金不吃虧退場」,財政部能予以執行,並給予他們適度補償,以期雙方順利和解。

對此,財政部則說,台新金所稱的委屈與損失,這有公開資料可核對,並非事實。對於台新金控屢把自身投資經營決策,及交易條件等自行計算損失,要求政府提出補償等訴求,與事實嚴重不符。

財政部解釋,台新金控取得彰銀股權迄今,業獲配現金股利新臺幣109.69億元、股票股利9.4億股,依2021年7月22日彰銀收盤價16.65元計算,股票股利價值約156.51億元,共獲益266.2億元,並無投資虧損情事。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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