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兩千萬 國開行山西分行前行長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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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10日訊】9月10日,中共國家開發銀行(下稱國開行)山西省分行前黨委書記、行長王雪峰以「受賄罪」被判刑12年。他被指控受賄超兩千萬(人民幣,下同)。

王雪峰被指控,在2008年至2019年擔任國開行企業局副局長、國開行山西省分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信託貸款業務、貸款審批發放、辦公樓出售、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343.603024萬元。

去年以來,國開行多名重量級官員相繼被處理。

今年9月9日,國開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被調查。

8月13日,國開行總務部資深經理鍾道華被調查。據報,他曾經是國開行前副行長、監事長姚中民的司機。姚中民於2017年8月被判刑14年。

1月7日,國開行前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被判處無期徒刑。他被指控非法收受8,552萬多元。

此外,國開行湖北分行前副行長楊德高被開除中共黨籍,國開行前評審二局資深專家張林武被雙開;國開行前運行總監章茂龍、國開行海南分行前行長徐偉華、國開行湖北省分行前行長林放及國開行總務部資深經理鍾道華先後被查。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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