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局:為自己和家人安全 應找安全合法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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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艾達」颶風引發的洪災造成紐約市13人死亡,其中11人住在地下室,這暴露了普遍非法出租住人的紐約市地下室,在洪災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根據紐約市長辦公室的發布,全市至少有50,000多套非法地下室公寓,其中居住著100,000多人。全國業主-房東協會(National Homeowner-Landlord Association)的執行主任(Philip D’Erasmo)說,在紐約市,大約75%的地下室都有非法公寓。

這次死亡的11名地下室居民,包括Woodside一家三口(小孩才兩歲),以及法拉盛Peck大道153-10號地下室的一家三口華人,當時洪水的高度已到達地下室的屋頂。Peck大道153-10號曾多次非法改建、非法住人。據查樓宇局的投訴記錄,2000年到2007年間,樓宇局共收到了9次針對該房屋的投訴,投訴原因包括:非法住了4個家庭、地窖非法占用、所有樓層非法改建、一樓二樓非法改建、地下室和車庫非法改建為單人房(投訴3次)。

市府曾發布過地下室在颶風來襲時的緊急應對辦法,根據紐約市應急辦、紐約市老人局、紐約市殘疾人辦公室所編製的「我的緊急應變計畫」(Ready New York),對居住在地下室居民的建議是:當颶風發生時,離開地下室,到地面上避難,因為「颶風對住在地下室的居民可能是更危險的威脅」。

「我的緊急應變計畫」寫到:如果你住在地下室,颶風對住在地下室的居民可能是更危險的威脅,即使是住在疏散區範圍以外;許多區域可能會因為大雨而淹水,如果你住在地下室公寓,請準備好在地面上避難。

「我的緊急應變計畫」也提醒:颶風帶來的大雨,可能導致山洪氾濫,低窪地區和排水不良的地區,特別容易受到淹水。如果風暴來臨,對於房子有地下室的居民,應該提前將有價值的物品從地下室移到高層(因為地下室很容易淹水),考慮將汽車轉移到較高的地面。

這些防災應變的警告措施早已編製好,但並不廣為人知,在執行起來也有難度,因為這些低收入的新移民,為了租住便宜的房子,而不得不屈就居住於非法出租的地下室中。

法拉盛華商會首席顧問杜彼得近日接受採訪表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次洪災造成這麼多人死亡,一方面是500年一遇暴雨讓人措手不及,另一個關鍵原因是紐約市缺乏可負擔住房,所以要增加可負擔住房才能解決問題,「貧富的差異永遠存在,政府和房地產商都要多蓋一些可負擔的房子,讓住在地下室的人有條件搬出來。」

雖然市長白思豪說,在今年剩下的時間裡,紐約市樓宇局不會對非法地下公寓的業主處以罰款,租戶也不會被驅逐,但是紐約市樓宇局則提醒市民: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請尋找合法安全的房子。

市樓宇局發言人魯丹斯基(Andrew Rudansky)在一份声明中說,「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紐約人應該尋找安全、合法的公寓來作為自己的家。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租客應該確認住宅是否可以合法使用。」

市長白思豪本月初發表的「紐約市氣候驅動降雨應對計畫」(NYC Climate Driven Rain Response plan)中強調,未來在惡劣天氣發生時,將對居住在地下公寓的居民發出特別預警。措施包括手機警報,甚至挨家挨戶疏散。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呼籲紐約市向居住地下室、的居民提供「特別緊急住房券」(special emergency housing vouchers)。她說,非法公寓是這個城市持續的住房危機,以及人們不顧一切地尋找可以負擔得起的住房的結果。

詹樂霞說,為了防止未來出現這些問題,我們還必須確保地下室對人類居住是安全的,並定期檢查。克服氣候變化和住房危機這兩大威脅並非易事,但我們必須確保採取措施保護我們的鄰居,防止未來發生災難。◇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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