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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納農業職災保險 農藥中毒凍傷可理賠

農委會2日下午在臺北召開「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再升級 農民職業病納入保險給付範圍」記者會,主委陳吉仲向媒體說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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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2日在院會中拍板,自9月10日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除了理賠務農過程造成的職業傷害,也將擴大納入從農而罹患的職業病,認定方式分為「傳統職業病認定」正面表列項目,以及由專科醫師評估的「擬制視為職業病」兩種,保費不變,保障更完整。

農委會表示,2018年11月起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採「先傷後病」第一階段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的「職業傷害」,2019年8月7日及110年5月1日起,陸續完成擴大納保對象,例如農戶的外籍配偶。第二階段為今年9月10日起,將「職業病」納入農民職災保險給付。

農委會表示,農民職業病認定方式有兩種,一、「傳統職業病認定」將已獲流行病學具體共識,因果關係明確者「正面表列」為職業病項目,訂有認定參考指引,供醫師診斷參考。例如:採收洋蔥致黴菌性角膜疾病,或一些人畜共通疾病等11項。

正面表列職業病分為,生物性7項:黴菌性角膜潰瘍、新型A型流感、鉤端螺旋體病、恙蟲病等;物理性2項:中暑熱痙攣或熱衰竭、凍傷失溫疾病;化學性1項:農藥中毒;人因性1項:長期壓迫導致關節滑囊病變。農委會舉例,採收洋蔥若外皮有黴菌洋蔥作業人員容易角膜感染;採蓮藕要長期彎腰、靠手挖取手指容易變形;家禽農牧從業者則可能被傳染人畜共通A流等。

二、不能正面表列部分,則採「擬制視為職業病」,由各區職傷防治中心及合作醫院專科醫師評估,經審查通過後,擬制視為職業病,提供農民職災保險給付。農委會強調,未來正面表列及擬制視為職業病的案例,都將列為重要優先研究主題,成立計畫深入研究,如確認因果關係項目,將滾動修正納入正面表列職業病項目,促本土農民職業病有更明確診斷參考依據。

農委會說明,給付申請方式分兩種,正面表列項目比照目前申請方式,農民持申請書、收據、診斷書,經農會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正面表列以外,疑似職業病項目申請,須由職傷防治中心及合作醫院醫師診治、評估後,開立職業病診斷書及評估報告書,併同申請書、收據,經農會向勞保局申請。

農委會說,加保對象有三種資格,包括原農保者、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以及區域從農零工。農委會說,每月保費25元,其中農民只需繳15元,農委會支應10元;每月加5元理賠還會加倍,保險年齡無上限。

農委會指出,農民職災保險迄至110年7月底止,投保人數已逾29萬人,其中雲林縣投保人數為5萬7,338人;臺南市投保人數為3萬4,278人;嘉義縣投保人數為3萬0,737人。給付案件逾8千件,給付總金額逾1億5千萬,平均6天內完成核定給付。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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