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雲:中信集團原副總獲刑18年 腐敗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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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21日訊】9月18日,中國中信集團原副總經理、執行董事趙景文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判刑18年,並處罰金320萬元。大陸官媒稱趙「損公肥私」,而這恰恰是中共官場普遍性腐敗的生動寫照。

公開資料顯示,趙景文是中信集團的「老人」,長期擔任該公司的副總經理,後升為執行董事、黨委委員,他還多年兼任中信旅遊有限公司董事長、中信生態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據法院發布的信息,趙景文依賴這些職務之便,在項目收購、工程承攬、工作調動、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夥同他人或者單獨非法收受人民幣1.91億餘元(實際占有549萬元)。此外,他還套取公款後以偽造工程合同、使用虛假票據等方式平帳,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04萬餘元。

一位新浪網友評論說:「出了這麼個大蛀蟲,該單位的紀檢委、黨委、組織部門是不是也該追責?」

趙景文任職中信33年,一路升遷至享受副部級待遇,黨、政大權在握,2014年風光退休。在這期間,煩勞趙景文的「請託人」有多少?趙景文又向何方「請託」?集團內部和外部有誰共同作案?權錢交易何以屢屢得手?紀檢等部門要如何擔責?

更滑稽的是,趙景文曾任中信集團監察部副主任,監察部、法律部主任,最後還當上了黨委委員。那麼監察部還有何作用,而黨委豈不近乎貪污加窩贓團伙嗎?

2015年以來,習近平當局大力反腐,各領域的央企及金融界是重點區域,多名高管落馬,貪腐情節聳人聽聞。媒體曝光了一些中共紅色家族壟斷重要集團和項目、大發橫財的內幕。

大陸官媒在報導相關案件時,重在強調反腐成就,但卻無法掩飾中共體制導致腐敗的現實。

例如,2015年6月中新網的一篇報導稱,「加之國有企業體制和黨政機關相似,存在權力過度集中現象,因此在招標採購過程中很容易發生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現象。」

2015年6月2日,《中國經濟週刊》引述中國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的話說:「央企用人不是市場化選擇的結果,而是按照黨政機關幹部的等級授職。這種情況下,組織上如果看準了人,央企、國企就能發展好,但如果這個人發生了『質變』,那麼這個企業幾萬、十幾萬人的努力都可能將白費。」

顯然,問題就出在共產黨自己。第一,黨決定和領導一切,黨委、黨支部代表權力,權力又衍生利益。

第二,黨組織的用人標準是什麼?共產黨實行一黨專政,宣揚無神論,禁錮信仰和新聞自由等等。這種專政威權阻礙自由經濟,扼殺創新,更可怕的是,它強逼黨員和民眾跟黨走、以維護黨的統治利益為最大前提。因此,央企也好,其它職能部門和單位也好,黨任命的人選,必須能夠為黨唱讚歌。這就給了那些陽奉陰違、以權謀私的人可乘之機。

這些年來,中共轟轟烈烈的反腐展示了共產黨的驚天腐敗。貪污受賄金額破億元者層出不窮,上至江澤民,下至小村官,幾乎無官不貪,窮奢極欲。其實,僅在這一點上,共產黨已經不可救藥。

趙景文還是法學碩士、律師。就在他利用法律知識自我「監察」,不停地損公肥私之時,在中原大地,許多正直的律師被吊銷執業證,甚至被陷害入獄,只因他們要維護法律公正,敢於仗義執言。

這就是中共治下的怪異現狀。黨的「好幹部」一個又一個現形:原來都是大貪官;另一方面,堅守正義和善良的民眾卻慘遭迫害,有冤無處申。法治、人權、自由、善惡全由黨定義。黑白顛倒下的「反腐」沒有盡頭,也不會有真正的「勝利」。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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