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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維州電動車稅 兩車主狀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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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趙雅勤墨爾本編譯報導)據澳廣新聞報導,維州於7月推出了電動汽車稅,根據行車裡程向電動汽車司機徵收每公里2至2.5澳分的稅費。

兩名電動車主的代表律師已向高等法庭提交文件,認為憲法並未賦予維州政府引入該項稅費的權力。

Equity Generation律師事務所的律師Jack McLean表示,這實際上是一種消費稅,依據憲法,消費稅是只有聯邦政府才能徵收的稅種,而不是各州政府。他將電動汽車稅比作商品消費稅(GST),表示目前的燃油稅就是由聯邦政府徵收的,而州政府沒有徵收這類稅費的權力。

原告車主之一Kathleen Davies在2012年購入了電動汽車,她說這項徵稅不僅從憲法的角度來看是錯誤的,而且對一名試圖做正確的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公民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她擔心該稅項會阻礙人們選購電動汽車。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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