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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難民被判44罪 法官質疑為何未驅逐此人

安省一難民多次暴力犯罪,法官質疑,為什麽沒有驅逐此人。(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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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尼亞加拉地區的一名法官質疑,為什麼一名來自敘利亞的難民一直在暴力犯罪,卻沒有被驅逐出境。

據True North網站報導,32歲的穆罕默德·薩馬內(Mohammed Al-Samaneh)是一名以敘利亞難民身分來到加拿大的男子,他因襲擊和強制監禁他人等多項暴力罪行被判44項罪名。薩馬內被安置在國家旗幟系統(NFS),該系統用於識別高風險的暴力罪犯。

據尼亞加拉瀑布評論網站報導,上週四(1月6日),位於聖凱瑟琳的安省法院的法官約瑟夫·德·菲利普斯(Joseph De Filippis)說:「他(薩馬內)在加拿大生活,一直在犯罪。」「順便說一句,恕我直言,我不明白他為什麼還在加拿大?」

薩馬內最近承認犯有不雅行為罪,并未能遵守緩刑規定。他被指控犯有刑事騷擾罪。

法庭得知,2020年的一天,在安省尼亞加拉瀑布一家餐館,一名年輕女子打掃衛生。當時她在接待區,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接近他。女子告訴他餐廳已經關門,並請他離開。

男子沒有理會她的要求,在餐廳裡一直跟著她,並在她面前自慰。該男子是薩馬內,他於當天晚些時候被捕。

法庭獲悉,被告薩馬內在伊拉克出生,在移民加拿大之前曾在敘利亞難民營生活過一段時間。法官菲利普斯說:「薩馬內先生的生活非常艱難,比我們許多人想像的要艱難,他離開一個飽受戰爭蹂躪的國家,然後去到另一個經常發生衝突的地區。」

他說:「我無法想像這對他來說有多困難。但是,他在32歲的時候,已經被判44項罪。」

辯護律師馬克·埃文斯(Mark Evans)說,他的當事人走進餐廳時吸了毒,因此「他記不清楚當時發生的事情」。埃文斯要求,不要判薩馬內坐牢,因為他在審前羈押了大約8個月。

菲利普斯不同意埃文斯的說法,判處薩馬內10個月監禁。他因在審前羈押中度過了一段時間,因此他只需要在監獄中服刑兩個月。

薩馬內已在服緩刑,並被命令遠離受害者和她工作的餐廳。他還被禁止終身持有武器。

根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和保護法》,如果永久居民犯有嚴重罪行,可能會失去身分,並被驅逐出境。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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