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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診所疑施打過期疫苗 停權半年、罰7.6萬

新竹市一家診所疑似有施打過期COVID-19疫苗及違反相關醫療法規行為,衛生局表示調查後違規屬實,回收該診所所有COVID-19疫苗,並停權6個月,初步開罰7.6萬元。(示意圖)(竹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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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倩玉台灣新竹報導)新竹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舉報,民族路一家診所疑似有施打過期COVID-19疫苗及違反相關醫療法規行為,當日立即進行資料蒐證、約談相關當事人,並停止該診所COVID-19疫苗施打權,初步開罰7.6萬元。市府也對該成年人進行關懷和追蹤,目前健康狀況良好。衛生局指出,將持續調查其他疫苗狀態,若再查有違規案件,必要時將終止全疫苗項目合約,全面停權。

衛生局表示,經查,該診所於9月8日下午開瓶使用疫苗後,未依規定在時間內銷毀殘劑,隔日,在未確實核對開瓶時間的狀況下,替一位成人施打該瓶疫苗。衛生局補充,市府已經對該成年民眾進行關懷和追蹤,目前健康狀況良好,沒有疫苗施打後相關後遺症。

衛生局說,經核對資料,該舉報屬實,衛生局隨即在稽查當日收回診所內所有COVID-19疫苗,並依新冠疫苗合約書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停止該診所的COVID-19疫苗合約6個月,杜絕民眾遭受高風險醫療行為的可能。

衛生局補充,調查後還發現,該診所確有護理人員未辦理執業登記、診所紀錄記載未詳實完整,還有非藥事人員調劑給藥相關情事,將分別依據違反護理人員法第8條、醫療法第 68 條及同法102條、藥師法第15及24條規定,初步共開罰7.6萬元。市府嚴正譴責未依規定執行業務之診所及醫事人員進行傷害民眾的醫療行為,未來將加強不定時抽查,保護市民接受優質醫療權益。

衛生局提醒,民眾進行任何疫苗施打時,務必與執行施打的醫護人員進行資料核對,包括姓名、施打藥物、施打間隔時間、施打劑量、施打途徑。相關醫療諮詢可撥打(03)535-5191或專線1999。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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