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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文件:無法保護國家人民 加國情報法過時

加拿大安情局(CSIS)內部文件顯示,情報法太陳舊,亟需修正。圖為渥太華安情局大樓外標牌。(Sean Kilpatrick/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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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1月22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加拿大安情局(CSIS)內部文件指出,加拿大現有情報法規太過時,無法應對當今時代面臨的國家安全威脅。

情報局長:情報法過時

《國家郵報》獲取安情局局長維格諾特(David Vigneualt)去年9月提交給聯邦副部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談話要點指出,現有《安情局法》(CSIS Act)是幾十年前傳真機和電話簿時代制定,自1984年以來幾乎沒進行全面審查。如今打擊極端主義、經濟威脅和高科技武器方面的工具都已過時,無法應對當今時代國家安全威脅。

談話要點指出,《安情局法》亟需修訂,才能應對這些威脅,避免加拿大淪為情報共享盟友環節中的薄弱環節,並讓加國成為盟友值得信賴和可靠的合作夥伴。

簡報提出4大亟需修訂要點:允許安情局政府外部機構情報共享;加強現代科技和數據搜集應用;根據調查需求獲取司法授權;允許利用所有信息儲備應對國家安全威脅等。

文件指出,當下高科技迅猛發展,安情局主管機構卻未能及時跟上。作為國家安全部門,必須提前做好準備杜絕安全漏洞,而不是等有了漏洞再亡羊補牢。當前國際大環境下,政府不能再等閒視之,不能做馬後炮,而是必須提前布局。

專家一直呼籲修訂國家情報法,安情局局長在這種「機密」等級文件中說這種話,實屬罕見。聯邦公共安全部長馬守諾(Marco Mendicino)的發言人表示,隨著加拿大面臨國家安全威脅日益上升和複雜化,政府在考慮修訂。

專家:情報法的確過時

聯邦政府前國家安全分析師、安省理工大學(OTU)法律學教授莫利納羅(Dennis Molinaro)認為,目前情報法的確過時,無法有效保護國家和人民,不能把情報法修訂當作是奪權行為,而是賦予情報機構更大能力來保護國家和人民。

莫利納羅還說,現有情報法是冷戰時期、前蘇聯還是最主要國家威脅的情況下制定。不像英國情報法,加拿大情報法甚至都沒提到日益嚴重的經濟威脅等威脅。只要增添這方面內容,安情局才能更好打擊知識產權盜竊和經濟間諜行為。此外,現有情報法沒有考慮病毒大流行、氣候變化和其它不斷出現的國家安全威脅。

他還說,現有情報法限制情報只能在政府內部共享,不能與高校、政黨或地方政府共享,安情局只能被迫通過迂迴方式或其它隱晦方式透露。

1984年安情局成立,取代當時醜聞纏身的加拿大騎警(RCMP)情報服務部,此後情報法有幾次小修訂,如2015年打擊恐怖分子立法,2017年新增情報專員職位,2019年監管機構大調整等。渥太華大學(UoO)國家安全工作組今年5月報告指出,當前數字時代情報法,讓安情局在許多行動中縮手縮腳,有時工作甚至無法開展。

維格諾特簡報指出,當下情報環境變得日益艱難和危險,威脅不再只是國家機密和全球恐怖主義,當代間諜還對國家科研創新虎視眈眈,不斷破壞人們對政府機構的信任,製造社會撕裂隱患,網絡平台上不斷傳播累積的不滿情緒製造越來越多的暴力極端分子。◇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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