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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租戶未經房東同意擅自改造房屋

改造房屋前不通知房東可能讓租戶背負經濟損失。(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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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專家警告說,租戶未經屋主同意擅自改造房屋可能不得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據澳洲新聞集團報導,Finder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3%的租戶在沒有得到房東或房地產經紀人許可的情況下,改造了他們的出租屋,其中包括房屋維修。

大約15%的租戶從未尋求過改造許可;5%的人表示他們雖然曾尋求過許可,但被拒絕;還有3%表示他們沒有獲得答覆,但仍進行了改造。

Finder理財專家梅金森(Sarah Megginson)說,如果租戶想要維修房子或者進行改造,第一步要做的應該是聯繫房東或經紀人,即使改變不大或者會讓房屋更加完善,也必須獲得房東的同意,否則可能需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各州的租賃法規各有不同,但大多數租賃協議都要求租戶在改造出租屋前,徵求房東或地產經紀人的書面批准。

在新州,房東不能無理由地拒絕租戶對房屋的細微改動,例如增加畫框掛鉤、為安全起見將家具固定在沒有瓷磚的牆上,在不移走現有綠植的情況下種植蔬菜和小灌木。

此外,房東如果拒絕或無視維修要求,租戶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下令房東完成維修工作。

在昆州,租戶如果在未經房東同意的情情況下改造房屋,可能被要求支付將房屋恢復原狀的費用。

維州是唯一一個在大多數情況下增加掛鉤或在墻上固定家具無需通知房東的州,但租戶在搬走前需要將一切恢復原樣。◇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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