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徐崇陽籲周強辭職 指控其涉司法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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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最近,武漢商人徐崇陽公開呼籲,要求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辭職。徐崇陽認為,周強參與傅政華團夥司法詐騙,在他的案件審理中枉法,涉嫌瀆職失職。

16日,徐崇陽給大紀元記者發來一段視頻。視頻中,他躺在床上帶著呼吸器說,「我在北京疫情爆發下也陽了(感染病毒),三天了,高燒不退。這就是我自己的下場,就是我相信共產黨、相信中國(中共)政府回中國投資(的下場)。我沒想到會走到今天(這地步),連病都看不起,走投無路。」

他表示,「我沒想到還會被司法機關詐騙,連最高法院也參與,這是我想像不到的。回國投資是我最後悔的一件事兒。我沒想過最高法院能夠參與詐騙!」

徐崇陽因回國投資慈善事業所有財產被洗劫一空,身揹七起冤案,如今貧病交加。(受訪者提供)

七起案件價值約90億財產被掠奪

徐崇陽2002年受美籍妻子喬麗委託,在湖北武漢成立慈善醫療事業九九九施救公司,之後遭遇七起詐騙案。視頻中,徐崇陽在桌上攤著幾排訴訟文件。他說,「這些案件都是前公安部副部長傅政華和原國務院副總理馬凱的弟弟馬小援,用假公證、假訴訟和虛假公司進行詐騙搶劫財產。我看看中國(中共)的司法是不是能給我一個公道!」

徐崇陽表示,「現在傅政華進去(監獄)了,但是他的餘黨還在司法系統,(還在)最高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辦假案。我到檢察院、最高法院去遞交行政訴訟,申請國家賠償、刑事賠償等,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各種藉口不立案。」

「我是涉外案件,傅政華他們在共產黨領導下辦假公證、假見證、辦虛構的法律文書。我現在開始控告他們。傅政華犯罪團伙總後台是馬小援,傅政華對他都要懼怕三分。現在不是依法治國、反黑打黑嗎?我就想看看是真打黑還是假打黑。」他說。

徐崇陽在湖北武漢四起案件涉及三處不動產,在北京三起案件被抄走大量珍貴文物藏品,價值約90億人民幣(含文物價值)的巨額財產被掠奪一空。他不斷地提起申訴,但最終被以無事實、無法律依據為由不予受理。

徐崇陽認為,如今隨著傅政華伏法受刑,他的案件似乎也翻案無望,「傅政華是在司法機關位子上涉職務犯罪,他入獄了,我的冤案誰來負責?政府部門沒有責任嗎?」

徐崇陽披露,他在武漢的三處不動產,是在他全然不知的情況下被掠奪一空的,都是利用的虛假法律文書。其中一個案件——最高法院(2019)最高法行申495號行政裁定書(江漢區復興街251號房宅),是在武漢市江漢區司法局公證處虛構、捏造武漢市江漢區公證處(2005)江民證字第737號公證書情況下進行的違法判決。

他說,「此案曾獲最高檢察院張軍檢察長親自批示,要求立案審查,因傅政華參與指揮司法機關干預,周強把最高檢察長張軍批示的監督法律文件給截留。」

徐崇陽強調,自己沒有參與案件的任何公證環節,他多次向區、市、省、司法部相關眾多部門申請要求調取此公證書的原始卷宗,但都被傅政華等司法團伙拒絕,至今他都未有見過區的公證書全套卷宗(錄音錄像、照片、談話筆錄、委託書、收費證等)。

他說,該案件還涉及一份買賣雙方的民事調解書(2002)陽十經初學第432號,該調解書上出現過湖北君尚君律師事務所陳晶律師出庭代理該案。徐崇陽依法申請調取他本人與該律師事務所簽定的聘請合同、授權買賣委託書、買賣見證書以及銀行轉帳記錄等證據。

「我就是提出把這些虛假見證書,虛假公證書,依法調取拿出來做法律鑒定、筆跡鑑定,以彰顯中國法律是否公正。但是給我的回覆是:無事實理由與法律根據,不予受理。」他說。

大紀元記者16日致電中共最高法院行政公務電話,電話轉入語音。記者依照語音提示的電話撥打其他單位電話,但是電話無法接通。

大紀元記者再致電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電話,電話也無法接通。

徐崇陽位於武漢漢江對面不動產被掠奪後蓋起商辦大樓。(受訪者提供)
位於武漢市的原九九九施救公司也被搶奪。(受訪者提供)
調取原始證據申請書、行政訴訟書。(受訪者提供)

香港占中案 提出國家賠償、刑事賠償均被拒

徐崇陽在北京又陷入傅政華炮製的三起冤案,其中一起冤案是2014年時被構陷支持香港占中,將他關押在豐台區看守所。

同日,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警察在沒有「搜查證」情況下,以抓逃犯的名義到徐崇陽北京市半台區東高地將源裡社區9棟樓23號住家抄家,拿走名貴字畫等珍藏品(有監控錄像為證)。

徐崇陽說,北京警察從家中拿走物品有包括明代花瓶(拍賣公司曾估價9600萬)、古代犀牛角200多公斤(親屬禦醫留下的藥材),吳冠中、齊白石的畫20多幅,白金錠、黃金錠,多處土地房屋的原始憑證,國家領導人私人信件和相關落實政策的批復,以及和家人土地產權批復及房屋的原始合同等。

他說,「2015年5月30日,我被取保候審一年。從2016年5月30日以後,每年我都親自到豐台區檢察院申訴室當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但給的回執都是無正當理由,不予賠償;現在又以過了時效不予受理。我有多年多次郵寄憑證為證。」

徐崇陽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酷刑、造成身體損傷,他向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提出要求醫療、護理等刑事賠償的申請。2021年8月,豐台分局稱其請求已超過時效,喪失請求賠償權。

徐崇陽申請國家賠償、刑事賠償的回覆。(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大紀元記者曾就徐崇陽冤案採訪前北京執業律師王珙。王珙表示,「針對徐崇陽先生,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豐台區法院、看守所等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涉嫌刑訊逼供、玩忽職守以及故意傷害等刑事犯罪。根據中國的刑法,單位犯罪,一般採取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同時對單位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判處刑罰。」

「根據中共的法律法規,徐先生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向中紀委、國家信訪局和國家監察委舉報和投訴前述單位及涉案人員等途徑維權;向全國人大針對公安機關和看守所等司法投訴。」

王律師表示,由於徐先生的案件不僅是單純的刑事案件,還是涉及中共國安的政治案件,「我個人認爲,在沒有法治的中國,根據其法律進行維權的同時,更要分析徐崇陽案件中各司法機關及其背後獲益的勢力和利益點。然後有針對性的針對獲益方,及其獲益點擴大輿論壓力,同時收集相關證據進行維權。」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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