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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通過短租附例 無照經營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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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譯明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2月1日,溫哥華市議會通過了第一個關於短期出租住宅的城市附例,最終使得在Airbnb等住所共享平台上運營的大量家庭旅館合法化。

短租是指連續30天以下的房屋出租,溫市目前有大約6,000個活躍的短租業務,新條例的實施預計將影響800至1,600套住宅的業主。

根據這個附例,業主可以將主要住所中的房間進行短租,用作家庭旅館,每個房間最多允許2名成人入住。

業主開設家庭旅館前,需要向市府事先申請牌照,並需要繳納一次性的申請費54元以及每年49元的牌照費。如果業主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就在短租網站上掛牌出租,每項違規行為將面臨最高達1,000元的罰款。

週二,非法經營Airbnb的溫哥華業主郝勛‧蘭( 音譯,Hao-Hsun Mona Lan )在市議會上爭辯說,她申請了經營許可證,但未被批准, 為了幫助支付每月6,000元的抵押貸款和養活她的兒子, 只好無證經營。

根據市政人員調查,她違規將其位於溫哥華東28大道和東31大道兩處房產短期出租。在爭論她的案件時,蘭向市政府律師伊恩‧迪克遜 (Iain Dixon)承認,位於溫哥華東28大道的房子有一個獨立的套房和單獨入口專為出租,但這棟房產只有一個地址,這違反了該市短期出租的法規。

迪克遜建議不要給她發放執照,理由是:「如果是兩個獨立的單元,它們不可能都是你的主要住所」,並指出她在Airbnb上的房源廣告是整棟房子,顯然是一個獨立的單元,不應該作為短期租賃來出租。

評審小組根據本市的《房產短期出租法規》和調查的事實,同意調查結論,即不應向蘭發放短期租賃許可。

市政人員在2020年5月曾向蘭發出了停止運營的通知,但她繼續通過Airbnb出租她在東28大道的房子,直到去年夏天,她和她的前夫布坎南 (Gary Buchanan) 在省法院認罪,承認無證經營短期租賃業務。

2019年,蘭和布坎南因無照經營位於東31號大街三個單元,各收到1,000元的罰單,但他們從未支付。評審小組認為,「他們一直在以類似商業的方式經營『短租』,就像酒店經營者一樣,將無人居住的套房預訂為『短租』,而實際上這些套房可以長期租給其他長租戶。」◇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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