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指南: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報告零工經濟收入、虛擬貨幣交易、外國來源收入和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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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3月05日訊】華府 — 美國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從事零工經濟、進行虛擬貨幣交易、賺取外國來源收入或持有某些外國資產,都有申報義務、亦或有納稅義務。國稅局官網 IRS.gov 上提供的資訊和 1040 表格上的說明可以説明納稅人理解和滿足這些申報與稅務要求。

零工經濟收入應納稅

一般來說,從零工經濟中獲得的收入應納稅,並且必須向國稅局報告。零工經濟是人們通過提供按需工作、服務或商品來賺取收入的活動。通常,零工經濟的媒介是應用程式或網站等數位平台。納稅人必須在稅表上報告從零工經濟中獲得的收入,即使收入屬於以下情況亦需要申報:

 來自兼職、臨時工作或副業,

 未在稅務資料申報表中報告,例如1099-K、1099-MISC、W-2表格或其他收入證明,或 以任何形式支付,包括現金、財產、商品或虛擬貨幣。

有關零工經濟的更多資訊,請訪問零工經濟稅收中心。

了解虛擬貨幣申報和稅務要求

國稅局再次提醒納稅人,1040 表格和 1040-SR 表格頂部有一個問題詢問虛擬貨幣交易。所有提交這些表格的納稅人都必須在方框內勾選「是」或「否」。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

 收到虛擬貨幣作為對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付款;

 免費(不提供任何對價)接收或轉讓虛擬貨幣,不符合善意禮物的條件;

 通過挖礦和質押活動獲得新的虛擬貨幣;

 通過硬分叉獲得虛擬貨幣;

 用虛擬貨幣交換財產、商品或服務;

 用虛擬貨幣交換/交易另一種虛擬貨幣;

 出售虛擬貨幣;和

 對虛擬貨幣經濟利益的任何其它處置。

如果個人通過出售、交換或轉讓來處置作為資本資產持有的任何虛擬貨幣,應勾選“是”並使用表格 8949計算其資本損益並在附表D(表格 1040)中報告。

如果他們收到任何虛擬貨幣作為對服務的補償、或出售他們持有的任何虛擬貨幣給貿易或商業客戶,他們必須報告收入,和報告相同類型的其它收入一樣(例如,1040或1040-SR表格第1行上的W-2工資,或附表1附表C中的庫存或服務)。有關虛擬貨幣的更多資訊,請參閱1040表格說明以及國稅局官網IRS.gov(英文)。

報告外國來源收入

美國公民或稅法定義的居民的全球收入通常需要繳納美國所得稅,無論他們住在哪裡。他們與居住在美國的美國公民或稅法定義的居民,遵循相同的所得稅申報要求。

美國公民和稅法定義的居民必須報告來自美國以外來源的非勞動所得收入,例如利息、股息和養老金,除非法律或稅收協定豁免。他們還必須報告來自美國以外來源的勞動所得收入,例如工資和小費。即使納稅人符合稅收優惠的條件,例如外國所得收入抵免部分(英文)或外國稅收抵免優惠(英文)(這些抵免大幅度減少或消除了美國的稅收義務),所得稅申報要求通常也適用。只有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提交了美國所得稅申報表的情況下,這些稅收優惠才適用。

如果納稅人的以住處為據的納稅地和住所都在美國和波多黎各以外,則納稅人可以自動延長2個月至6月15日。即使允許延期,納稅人也必須為在2022年4月18日的正常報稅截止日之前為未繳稅款支付利息。

對於那些在美國和波多黎各以外地區服役的軍人,正常報稅截止日也可延長至6月15日。如果這兩種情況之一適用,國稅局建議附上一份聲明。更多資訊請參考1040和1040-SR表格說明(英文),第54號出版物,國外美國公民和稅法定義的居民稅務指南(英文),以及第519號出版物,美國外國人稅務指南(英文)中找到。

外國帳戶和資產需要報告

聯邦法律要求美國公民和稅法定義的居民報告其全球收入,包括來自外國信託、外國銀行和其它金融帳戶的收入。在大多數情況下,此範圍內的納稅人需要填寫附表B並將其附在其稅表中。附表B的第三部分詢問是否存在外國帳戶,例如銀行和證券帳戶,並且通常要求美國公民報告每個帳戶所在的國家。

另外,某些納稅人可能還必須填寫8938表格,即外國金融資產報表(英文),並將其附在其稅表中。一般來說,如果這些資產的總價值超過特定門檻,美國公民、稅法定義的居民和某些非稅法定義居民必須在此表格上報告指定的外國金融資產。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此表格的說明。

此外,除了在稅表上報告特定的外國金融資產之外,納稅人如果在2020年任何時候對總價值超過 10,000美元的外國金融帳戶擁有權益或簽名或其它權力,必須以電子方式向財政部提交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 表格114,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 FBAR(英文)。由於這個門檻,國稅局鼓勵擁有外國資產的納稅人,即使是相對較小的資產,也應確認這個申報要求是否適用於他們。該表格只能通過BSA電子申報系統網站(英文)獲得。

提交年度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 FBAR(英文)的截止日期與1040表格相同。FinCEN允許錯過原始截止日期的申報人自動延期至2022年10月15日來提交FBAR。此延期無需申請。

本新聞稿是」報稅季指南」系列的一部分,該指南旨在説明納稅人提交準確的納稅申報表。第 17 號出版物《您的聯邦所得稅》中提供了更多幫助。◇

責任編輯: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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