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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籲退場校可捐資產 台教部:風險極大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林仕傑/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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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紫馨台灣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1日召開記者會,並以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為例,呼籲開放退場學校可以直接將校產捐贈政府,但須由政府代償學校債務。對此,教育部表示,學校未完成清算,直接用公帑承接資產和負債,會有極大風險。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開放退場學校可以直接將校產捐贈政府。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開放退場學校可以直接將校產捐贈政府。(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指出,位於苗栗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因財團入主引發校務紛爭,自2019年停辦至今,校產閒置浪費。經公益董事會確認,現行亞太學校資產仍有近10億價值,負債僅約不到9千萬元,其中多數為教職員之欠薪,部分為積欠政府或廠商之負債,而學校建物及校舍仍完整可供運用。

公益董事已有高度共識,盼將亞太校園盡速完整捐贈予政府,由政府規劃繼續供合適單位為公共教育使用,希望由退場基金接受亞太10億校產捐贈,政府僅需墊付數千萬債務即可解決問題,也避免私校為了償還債務而賤賣校地導致校產無法歸公。

對此,教育部技職司回應,面臨退場的學校其財務狀況可能無法如正常學校清楚記載財務,亦無法掌握資產負債狀況,甚至需透過訴訟才得以確認債權債務關係,因此在未清算前就透過公帑承接退場學校資產及負債,將對政府或公立學校產生極大風險。

技職司表示,依《私立學校法》第73條規定,私立學校法人解散以全體董事為清算人,債權債務確認、處分校產、清償債務都是董事會的權責。清算完畢後若有剩餘財產,才會進入剩餘財產歸屬討論,不應該在還沒開始清算前,就將尚未清償的債務交由政府負擔。

技職司舉例,像是台灣觀光學院董事會,停辦前就先處理教職員資遣離退並安置學生,停辦後即向教育部申請法人解散並辦理清算,再透過公開徵求決定清算完成後賸餘校產歸國立空中大學,確實實現「校產歸公」。

技職司呼籲,亞太董事會應依《私校法》先清算,若解散清算過程延伸出委任律師、會計師等費用,可向私校退場基金申請墊付;清算完若有剩餘校產可捐贈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達成歸公目的。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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