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居刑滿無法返台 陸委會:中共侵害人權

【大紀元2022年0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針對台灣人李孟居在中共監獄關押1年10個月,於2021年刑滿後無法返台,中共國台辦稱他正在服附加刑。台灣陸委會指出,中共長年以來一貫將國安因素無限上綱,枉法裁判侵害人權。

台灣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於2019年8月在香港參與反送中活動後入境深圳失蹤,當時沒有人知道他關押在什麼地方和具體情況。2020年10月11日,中共喉舌央視演出電視認罪戲碼,李孟居曾面對鏡頭「被認罪」,他遭中共政府判刑1年10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中共國安部門拘捕李孟居,指他是台獨分子赴港參與維園的反修例集會,又到深圳刺探武警情況。中華民國陸委會曾對該節目內容回應說,此事為惡意政治炒作,誣陷台灣人民從事間諜行為。

由於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後,關押期滿便獲釋回台。而李孟居於去年服刑期滿出獄,但據報仍無法返台。中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覆相關提問時說,李孟居現在已經服滿了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

中華民國陸委員會27日表示,有關台人在陸人身安全事項,政府高度關注,關於李孟居案,陸委會26日已對外說明,但在兼顧當事人及家屬的意願下,不予評論。

台灣陸委會說,政府已注意到陸方國台辦發言人27日對相關個案的說法。陸委會認為,中共長年以來一貫將國安因素無限上綱,枉法裁判侵害人權,對赴陸台人增加各種不必要的風險。

陸委會指出,政府呼籲台人應多所評估,留意個人權益;中國大陸(中共)亦應落實保障台灣民眾的相關權利,讓相關人員儘速返台與家人團聚。

國際特赦組織聲援李孟居:中共違反國際人權法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27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去年,李孟居刑期已滿,至今卻仍無法返台,亦無法離開中國;27日,中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是因「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共政府限制政治權利違反了國際人權法,無論任何受刑人,都不應被剝奪其言論自由的權利,更何況是刑期服滿的人;而中共政府更未落實國際上對於刑事逮捕程序、刑事被告的公平審判權,尤其這類型的國安案件,其司法審判程序一向是充滿瑕疵,不符合國際上對於公正審判的基本要求。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呼籲,中共政府應儘速讓李孟居返台,並停止對其思想、表達及集會結社自由權利的嚴重侵害。

台民團:李孟居等4名台灣人也在電視上被認罪、至今仍失聯

中共喉舌央視演出電視認罪戲碼,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3月18日說,除了李明哲之外,另有李孟居、鄭宇欽、藍營學者施正屏、蔡金樹等4名台灣人,都是在電視上被認罪後以間諜罪定罪,而且至今仍失聯。

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祕書長指出,目前至少有402件來自台灣、香港、美國、加拿大等國的個案,在中國受到人權侵害,並需要被救援。為預防再度發生像李明哲案這種跨境人權案件,亞太人權機制應被建立,以追究在亞洲區域內犯下人權事件者的責任。

李明哲返台後,李明哲和妻子李凈瑜19日在「尋找李明哲」臉書專頁發表聲明「謹向美國政府及國會致謝」。貼文提到,今天台灣人民的人權受到的最大威脅,當然是來自中共數十年來對台灣人民無休止的恫嚇、叫囂及武力統一的反人權行徑。李明哲在感謝美國政府之餘,無法不聯想並提及中共一直在侵犯「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及妄稱「擁有台灣主權」的事實。

李明哲15日返台後,李明哲和李凈瑜在「尋找李明哲」臉書專頁貼文提到,「我們家庭的苦難結束了,但是在中國仍有不知多少人的人權受到侵犯,願他們總有解脫的一天。」文章表示,自由的獲得都是靠自己爭取的,就像台灣人民從戒嚴統治下,以血與淚換得自由、民主與人權一樣,「願中國人民認知並學習,祝福中國人民」。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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