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雨水」到近「清明」時節,母親的膝蓋受傷已經一個多月了,目前還在復原中。
這一陣子以來,我承接所有的家務、瑣事,度過了一段不「尋常」的日子。起初,是漫無頭緒的手忙腳亂;如今,幾番跌跌撞撞過後已逐漸適應。果然「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真槍實彈的操練,遠勝於紙上談兵的妄想。
在過程中,我意識到,日常生活裡的事,大概可以歸結為兩件事,那就是「該做」的事和「想做」的事。明白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它足以影響到我們應對的心態、規劃與行動。
古人說,「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而本末、終始、先後,就是順序,也就是方法。因此,倘若希望有好結果,就要在動機和關聯因素上下功夫,再按部就班的去做。
先說「該做」的事。人生的每一個時刻,都有「該做」的事,諸如:家庭的飲食、灑掃;職場的企劃、工作;社交的相處、往來等等,一日之所需,都可以包括在內。「該做」的事,大多數的人不能擺脫,也無法迴避,那麼,何不開開心心的全力以赴呢?
再談「想做」的事。這是指可以讓自己快樂的事,並非單指派對、度假尋歡作樂,也不是逛街、購物滿足慾望之屬。以上種種雖然有樂趣,但只能算是一時享樂,缺乏心靈的提升。「想做」的事,可以讓人投注熱情與創意,獲得內在豐盈、心靈滿足的快樂。
人的能力有限、時間有限,如果甚麼都做,又企圖做好每件事,不懂得集中精神先做好「該做」的事,再去做「想做」的事,那麼,最終的結局肯定是失敗。且看成大事者,無不懂得按照事情的主次、緩急來做,他們永遠記得──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
當「該做」的事和「想做」的事發生衝突時,要學習控制自己的慾望,先去做「該做」的事,等機會成熟再去做「想做」的事。成功的人生,不在做得多,而在做的心態與策略。所以,要認清這「兩件事」的本質,不可輕忽、怠慢。@
責任編輯:方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