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十三年終判無罪 湖北訪民尹登珍仍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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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6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訪民尹登珍5月20日在北京高院前被地方綁架回湖北,關押在十堰荒山上一個小屋內。她的冤案經13年16次開庭終審於5月25日獲判無罪,但她仍然被關押。

5月25日庭審當天,地方政府還試圖強押她出庭,最後沒得逞,又將她換到一間黑屋繼續關押。

尹登珍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我是被湖北省和北京的公安關押的,不是隔離,說我是政治問題,不知道他們說的是什麼政治問題。我打電話給負責我案件的二名官員,電話打通也不接了。就把我關在這裡,找城關鎮和社區的工作人看著我。」

據尹登珍說,她被關押在一間關押精神病人的小屋裡,位於十堰市鄖陽區白桑鎮江北山上。5月3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級法院的法官來到這裡向她送達(2020)鄂03刑再2號刑事判決書,該刑事判決確認十三年前判尹登珍犯「敲詐勒索政府罪」屬錯誤,宣告尹登珍無罪。

記者致電負責維穩尹登珍的十堰市鄖陽區政法委書記時天橋,電話無人接聽。

記者再致電十堰中院信訪主任楊承勇電話,手機無法撥通。

尹登珍被關押在十堰荒山上的一個小屋內。(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歷經13年的合同糾紛

尹登珍是湖北省十堰市人,2004年和丈夫夏家志租賃了堰中蔬菜公司的批發市場,但該公司很快就毀約,造成尹登珍夫妻投資損失,該合同糾紛將她拖入無休止的訴訟。

十堰市張灣區法院雖然判決堰中公司敗訴,但尹登珍並未獲得應有的賠償,她被迫上訪維權。

尹登珍因為上訪維權,被勞動教養一年半。而且法院調解後不全面落實調解協議,導致尹登珍二度上訪。在上訪中尹登珍說了一句自己的經濟損失應該有200萬,在2009年被張灣區法院以「敲詐勒索政府」為由判刑三年。

尹登珍的丈夫承受不了殘酷的現實而與她離婚。尹登珍從三十多歲維權被迫害至今已五十多歲,不僅家庭破碎了,五年前還患上癌症。

尹登珍感慨地說,「我們這政府當官的太黑,太流氓無恥了!我們的國家很快會讓這幫腐敗貪官搞滅亡的!」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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