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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不斷滲入台灣 台民團籲彈劾失職官員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舉行關掉中資水龍頭記者會,呼籲修補法規漏洞,彈劾失職官員。(林仕傑/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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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民團「經濟民主連合」6日舉行記者會,質疑2009年制定的現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3條,內容對於中資定義的規定有漏洞,是造成現今中資水龍頭關不起來的原因,呼籲修補相關規定,並彈劾失職官員。

行政院長蘇貞昌3月18日在立法院總質詢上表示,香港已被中共吃掉,台灣不能讓中資如入無人之境,他要求政委羅秉成邀集經濟部、陸委會等相關單位從源頭下手,並強調:「水龍頭關起來,不要老是擦地板。」

中資定義條款 有錯誤與漏洞

經民連6日召開記者會,研究員許冠澤表示,之所以會有中資「玩數字遊戲」,是因為經濟部2009年制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對中資定義的條款具有錯誤與漏洞,該辦法第3條規定「有控制力才算中資」、「持股30%以上才算中資」。

他表示,此辦法的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內容完全沒提到「控制力」或「持股30%」。

他說,這個錯誤與漏洞是當年經濟部長尹啟銘、投審會執行祕書范良棟與工總祕書長蔡練生任內通過的,目的是要讓中資盡可能比照外資走「綠色通道」,極小化中資「紅色通道」的適用範圍。結果造成違法中資都透過「多層次投資控股關係」,來稀釋、規避「控制力」與「持股30%」的中資定義,進而不適用中資管制規範。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1992年上路,當時對於中資定義的原文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持有股份超過20%之外國公司,得不予認許。經認許者,得撤銷之。外國公司主要影響力之股東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亦同。」

許冠澤說,最初母法就是以「重大影響力」做為認定是否為中資的標準,經濟部現在以「控制力」或「30%」來認定中資,根本是作繭自縛,也讓中資得以透過「多層次投資控股關係」與政府玩「數字遊戲」。

日本限制超過1%就得申報 台應跟進

日本政府2019年11月通過《外匯及外國貿易法》修正案,針對外資對日本上市企業的投資採取強化管制措施,包括武器、飛機、航太、核能、網路安全、電力、天然氣、通訊、鐵路、石油、水資源及可轉換軍事用途相關用品等12項原「核心業種」,再加上疫苗與藥物。

不僅如此,外資若要取得上述事業1%以上股權(原先為10%以上股權)或取得非上市企業股權時,有義務事前向財務大臣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澳洲《1975年外國收購及併購法》也規定,任何外國非澳洲居民的投資,或任何外人持有相當股權之公司的投資,都視為外人投資,不論該公司是否為外人控制。而所謂相當股權係指:「單一非澳洲居民或外國公司擁有該公司達15%之股權者。」

許冠澤強調,民主國家近年為了因應中共影響力擴張與野心,皆採取強化外國人投資審查措施、從嚴認定,經濟部應跟上國際腳步,將中資審查以《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中的「重大影響力」來判斷。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6號第5條提到,重大影響通常可以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證明:1.在被投資者之董事會或類似治理單位有代表。2.參與政策制訂過程,例如參與股利或其他分配之決策。3.企業與其被投資者間有重大交易。4.管理人員之互換。5.重要技術資訊之提供。

若以重大影響力審查 蝦皮案無法通過

許冠澤表示,若能以「重大影響力」做為審查判斷準則,勢必能讓許多躲在僑外資背後的中資「原形畢露」。他以去年「蝦皮支付增資案」為例,投審會審查時向蝦皮詢問,與中國騰訊集團間是否有其他業務往來,如共同開發產品、管理軟體、委託資訊或技術服務、共享客戶資訊等問題,藉此判斷中資對蝦皮的影響力。

他表示,蝦皮當時未有回應,所以最終未通過審查及取得電子支付執照,他認為這正是蝦皮心虛不敢揭露騰訊對其的影響力。

許冠澤也補充,若依照《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中的重大影響定義,單從騰訊在蝦皮母公司SEA集團(冬海)擁有一席董事,以及該名董事之遊戲開發背景與SEA的遊戲業務重疊這二點判斷,中資對蝦皮就會具有重大影響力。

民團提三訴求 要求監院主動調查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經濟部長王美花的「前長官」,正是中共經濟統戰組織「兩岸企業家峰會」的祕書長尹啟銘與副秘書長范良棟與蔡練生,經民連提出三項訴求,要求經濟部應將尹啟銘與范良棟移送監察院彈劾,他們也將發函要求監院主動調查。

此外,經濟部當年政策形成過程中,時任工總祕書長蔡練生扮演關鍵角色。賴中強要求,應修改「旋轉門條款」,禁止退休公務員任職範圍擴及營利事業之同業公會及財團法人,避免這種集退休高官、利益團體、政府委辦工作與政策遊說者於一身的混亂角色。

賴中強表示,第三,呼籲王美花要聽蘇貞昌的話,關掉中資水龍頭,不要聽前長官尹啟銘、范良棟與蔡練生的話,貽誤經濟安全、國家安全。

投審會:現行審查機制夠嚴格

對此,投審會第四組代理組長蘇琪彥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表示,當時會訂出中資30%門檻,是因為其他還有70%的外資,若因為有部份中資就不讓來臺投資,有點因小失大、因噎廢食,而且中資認定門檻只是標準之一,還有其他國安審查機制,之前的雙子星案,也是因為判定有國安疑慮才駁回。

他強調,近年出現中資找人頭繞道進入台灣,換個角度來說,就是因為現行中資審查機制夠嚴格,中資才要找其他管道規避審查機制。◇

責任編輯:曉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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