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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入侵」鄰家後院 法庭勒令賠償2千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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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柳晴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卑詩省一對夫婦因花園的竹林蔓延到鄰居家後院而被勒令賠償2,000加元,理由是鄰居稱竹林威脅到自家的溫室和排水系統。

該省的小額索賠法庭審理了這起「竹子入侵」案件,其關鍵在於這些竹子是否構成法律規定的滋擾,及對鄰居享受其財產造成了「不合理的干擾」。

糾紛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0年前,Paul、Cindy Hsieh夫婦在他們與鄰居Charles Parker家約18米長的共有財產線上種植了一種觀賞性的竹類。

Hsieh夫婦向民事解決法庭承認,他們的竹子溢出到Parker的院子裡,但他們不認為這是一個大問題。

據CTV新聞報導,法庭裁決週一在網上公布,法庭副主席Shelley Lopez在她的裁決中寫道:「Hsieh家說,入侵的竹子與入侵的樹根或樹葉等沒有什麼不同。」

Parker卻不這麼認為。他告訴法庭,這些植物成了每年的園藝噩夢,並提交了照片,顯示這些竹子設法越過他院子邊上的月桂樹籬笆,越爬越遠。直到他在2021年夏天終於安裝了一個預防性的屏障。

Lopez寫道:「我認可這些年來他的月桂樹籬笆內生長的竹子數量增加了,而且越來越難以清除,根據照片,我也認可竹子已經長到了Parker先生的溫室周邊。」

法庭指出,Hsieh家必須或應該知道,這些竹子會給他們的鄰居帶來問題,正如Parker所辯稱的那樣,這些竹子才會被認為是一種滋擾。

Lopez指出,竹子沒有被列入鄰居居住的大維多利亞地區的「優先入侵植物」名單,並且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Hsieh家在種植竹子之前應該知道竹子會侵佔其他財產。但當Parker三年前最終向他們投訴時,情況發生了變化。

「在Parker先生於2019年告訴他們之後,Hsieh家無可爭議地知道他們的竹子侵佔了Parker先生的財產,」副主席寫道。「他們對此沒有採取任何措施。」

他們的鄰居要求賠償5,000元的損失,以支付他建造屏障的費用,這是民事解決法庭允許的最高限額,其中包括3,173元的材料費和1,680元的勞動力,大部分支付給他的兒子。

然而,Parker沒有提供任何發票或報價,而是讓Lopez來決定適當的賠償金額。Lopez命令Hsieh家向鄰居支付2,000元,以及87.5元的法庭費用。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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