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組織主任助理:生命危在旦夕 需繼續疾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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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華盛頓DC記者站報導)「對一個宗教人士的威脅就會給我們所有人帶來危險。生命危在旦夕,我們需要繼續大聲疾呼。」華府美國基督教禧年運動執行主任助理克里斯蒂娜.斯德珍(Christina Sturgeon)說。

2022年7月21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舉行的大型集會上,斯德珍表示,她很榮幸參加法輪功學員的這個集會。她說:「我代表美國基督教禧年運動(Jubilee Campaign USA)執行董事安·布瓦爾達(Ann Buwalda)來這裡參加你們的集會。美國基督教禧年運動記錄在聯合國具有諮商地位的侵犯人權行為和倡導者。去年3月,該組織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了一份影子通信,討論了少數信仰(非主流信仰)的孩子在表達他們的信仰時所面臨的許多困難。」

她介紹了法輪功學員的孩子在中國所遭受的不幸,「今天,我就簡單介紹一下法輪功學員的孩子在中國遭受的迫害。眾所周知,發生的最應受譴責的人權暴行之一是在中國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被活摘器官。然而,經常被忽視的是瀰漫在環境中的微妙信息,因此為像器官摘取這樣沉重而可怕的事情提供了途徑。」

斯德珍說,對孩子的態度表明了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對最年幼和最無辜的人的迫害非常能表明一個國家的態度和未來造成更大傷害的可能性。在中共的政治命令下,全國所有大學都要求學生證明他們對法輪功採取了正確的態度,作為錄取條件。一些學童受到鼓勵,有時甚至是被脅迫在學校誹謗法輪功,詆毀被揭露為法輪功學員的同學。如果學生拒絕這樣做,他們就有被開除的風險。這些態度和行為源於政府系統地向幼兒灌輸共產黨的理想,從而對他們不喜歡的信仰體系誰妖魔化。」

她舉了幾個例子說明修煉法輪功的孩子在中國的遭遇:「薇薇安13歲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天晚上在寄宿學校睡覺的時候,被同學打醒,說她修煉法輪功是瘋了。這些同學還試圖說服她從臥室的窗戶跳下去,自殺。」

「還有一名13歲少年因在學校散發法輪功的信息而被捕。警察毆打他,將他送到洗腦所審訊,這名中學生開始絕食抗議。於是警察給他強制灌食達兩個星期,不讓他回學校。」

斯德珍也介紹了由於孩子的父母修煉法輪功而被逮捕、拘留甚至被殺害,這些孩子的境遇淒慘「許多孩子最終無人看管,有的甚至無家可歸。一位女孩Isha描述了她在法輪功迫害開始時的恐懼。在整個童年時期,Isha一直擔心她的媽媽會被捕。所以每當她媽媽下班回家晚了時,她都會看著窗外哭泣,害怕最壞的情況會發生。最終,她的噩夢還是成真了。」

斯德珍指出中共的洗腦教育混淆視聽,控制民眾:「中國從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目的是要在思想上控制大眾。政府將支持無神論等同於支持共產主義,因此也支持中國。」

可是,按照中國的憲法,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斯德珍指出了中共的言行不一,她說:「中國憲法第30條和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公共組織或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不得歧視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的公民。」

因此她得出結論:「顯然,這種常常提起的憲法規定與現實不符。儘管中國於1992年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但它不斷違反其中有關宗教與兒童關係的四項關鍵條款。《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條規定,國家應確保兒童免受因其或父母和家人的意見而受到歧視或懲罰。第13條規定,兒童應享有表達自由的權利,包括尋求和傳授思想。第14條規定,締約國應尊重兒童的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並尊重父母的權利和義務。第30條提供了指導性規定,不得剝奪種族、宗教或語言少數群體的兒童享有自己的文化、信仰和實踐他們的權利。」

斯德珍強調說:「以上提到的所有這一切權利都很重要,因為對一個宗教人士的威脅,就會造成對我們所有人的危險。生命危在旦夕,我們需要繼續大聲疾呼。」

責任編輯:吳蔚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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