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612基金費用 港大律師公會發函促35名大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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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宓辰香港綜合報導)早前5名「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遭拘捕,警方調查稱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收取「612基金」費用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已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投訴。有消息指,大律師公會在上週向約35名大律師發信,要求在指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作出解釋,若日後被裁定專業失當,即有機會被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

有傳媒釋出消息稱,大律師公會自6月27日起,陸續致函約35名未足5年執業經驗的年輕大律師,指他們於2019年至去年期間分別代表「反送中」案件被告時,直接收取「612基金」交付的聘金,而非接收受聘用的律師事務所的支付,又指部分「義務」參與案件的大律師,以日薪3,000元至6,000元不等收取了「612基金」的酬勞,要求他們在指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作出解釋。

據悉,大律師公會在信中指,相關大律師涉觸犯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第7.8(b)條(即規管大律師的收費指引),以及促使受託委的律師也違反律師執業規則第5D條。若有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Bar Code),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紀律審裁組獨立運作,成員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如有大律師被裁定為專業失當,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有權頒布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

「612人道支援基金」於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成立,主要支援被捕人士的法律、醫療及其它援助,收到捐款超過1億元,在去年已經解散。今年5月,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歌手何韻詩等5名「612基金」信託人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指涉嫌《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事件引發多方譴責及國際關注。◇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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