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力軍團伙」前司法部長傅政華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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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駱亞採訪報導)「孫力軍政治團伙」再有一人被判刑。9月22日,中共司法部前部長、公安部前副部長傅政華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分析指,這是當局為二十大做準備,用來震懾其他官員。

傅政華被判死緩

22日,長春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傅政華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死緩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因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兩罪併罰被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死緩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傅政華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犯罪所得全部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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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華被指控,於2005年至2021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及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私利,本人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17億餘元。

於2014年至2015年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傅政華對其弟傅衛華涉嫌嚴重犯罪問題線索隱瞞不報,致傅衛華長期未被追訴。

通報稱,傅政華提供其它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北京維權律師22日對大紀元記者說,「(當局)讓他死,他想立功也立不了;讓他活,隨時可以重大立功。怎麼判都有怎麼判的理由。說明誰迫害人權捍衛者和人權律師,誰沒有好下場。」

「孫力軍政治團伙」多人被處理  分析:為震懾官場

傅政華於去年10月落馬,今年3月被「雙開」。當時官方通報,傅政華的罪名多達十項,包括「從未真正忠誠於中共」「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枝」等。

但今年7月受審時,傅政華的罪名變了,變成了受賄和徇私枉法。

時政評論員橫河7月在他的《橫河觀點》節目中分析,官方此舉是故意放出信號,傅政華雙開時的政治罪名是為了震懾潛在的反習勢力,但這些罪名大多數在法律上沒有意義。如「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拉幫結派,結黨營私」等,這些都屬於中共黨內政治效忠問題,和國家法律沒有關係,只能用黨內的家法處理。

目前習當局確認的「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共7人,包括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公安部前常務副部長、前司法部長傅政華,上海市前副市長、前上海公安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前副市長、前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江蘇省委前常委、前江蘇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山西省前副省長、前公安廳長劉新雲,公安部前副部長、國家安全部前紀委書記劉彥平。

這7人中,劉新雲、龔道安、鄧恢林在同一天即傅政華被判刑的前一天(2022年9月21日)分別被判處14年徒刑、無期徒刑、15年徒刑。

王立科於2022年6月17日受審,孫力軍於2022年7月受審,劉彥平於2022年9月9日被逮捕。

傅政華等人被宣判的時間接近中共二十大。大陸湯律師向大紀元表示,中共有在重大會議前清場的習俗,選在這個時間點就說明了這一點。

「孫、傅、龔、王等是政治案,需要在重大會議前了結。」湯律師說,「中共集中清理重要案件,涉及中共高官各方的暗中角力,判決是宣告結束各方博弈,以便把注意力(轉)到會議上的爭奪。」

他強調,「在重大會議前或行動前的清場,就是通過掃蕩來震懾外部人士不得介入政治。」

維權律師趙清(化名)也認同此觀點,認為中共此舉是為了在二十大前震懾其他官員。「不減刑不假釋基本就是關他到死,也讓其他官員看,讓別的人都老老實實忠誠於習近平。」

傅政華等「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均參與迫害法輪功

傅政華被指是中共迫害民眾的職業打手,被外界稱為「狠角色」「酷吏」。其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和司法部長期間,發生了「曹順利案」和「709」的律師案。

傅政華還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追查,也被海外明慧網點名。其在任期內打壓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還實施「敲門行動」等迫害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報導,今年1月,海外法輪功學員將傅政華的個人背景和迫害法輪功的記錄舉報給29國政府,要求各國政府對傅政華及其家屬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發簽證、凍結資產。

前述7名「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均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且都被「追查國際」追查。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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