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富入獄15年 其兄公開舉報當局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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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9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西藏首富多吉扎西被控貸款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多吉扎西入獄已15年,至今仍未認罪。多吉扎西案的多位代理律師均認為是錯案,應糾正。然而,西藏最高檢察院多次駁回他的上訴。

9月28日,多吉扎西的胞兄多吉次旦在網上公開舉報西藏自治區高官以政治為幌子,歪曲事實,枉法裁判。他請求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查清事實真相,深挖背後黑惡勢力,還多吉扎西清白。

多吉扎西,藏民,西藏神湖集團總裁,曾是西藏首富。2008年西藏3.14事件發生後被控涉嫌支持藏獨,他的罪名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賄罪」到「偷稅罪」等,不斷更換,最後被以144萬元的銀行「貸款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當時他價值近18億元的財產全部被沒收。

多吉扎西案的代理律師此前曾對大紀元記者說過,「這是個錯案,應該糾正。」然而,該案多名律師先後多次向西藏最高檢察院提出上訴,都被駁回。

多吉扎西在《我的冤獄》中記錄自己被冤獄的經過和細節,由於獄中遭到殘酷的刑訊逼供,身體出現多種病症。多吉次旦和姐姐曾多次進京上訪為弟弟多吉扎西伸冤,而遭到自治區當局的打壓、恐嚇,姐姐因承受不住壓力而出家,多吉次旦則被維穩在家中。

多吉扎西提上訴被駁回。(受訪者提供)

公開舉報西藏高官製造「西藏奇案」

9月28日,多吉次旦在網上公開舉報原西藏自治區高院院長羅布頓珠、原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长楊光明、原西藏日喀則公安處副處長多吉三人以政治幌子為由,歪曲事實,對西藏民營企業家多吉扎西枉法裁判,所谓的貸款詐騙案是徹頭徹尾捏造事實。

多吉次旦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多吉扎西貸款詐騙案徹頭徹尾捏造事實、枉法裁判。144萬元貸款以公司土地做抵押,144萬元連本帶息二審判決後已清償給銀行。債權人銀行自始至終沒有起訴,本來只是一民事糾紛案件,法官硬強加刑事案件處理,西藏拉薩中院判多吉扎西貸款詐騙罪無期徒刑。」

「同年發生同樣案件的『賀興友夫婦貸款詐騙案』,涉案金額5,300萬,西藏高院二審只判15年,該案審判長楊庭軼與多吉扎西案是同一人。這是赤裸裸的不公,是西藏奇案。」

賀興友夫婦貸款詐騙案判決書。(受訪者提供)

多吉次旦在舉報信中寫道:「本案原一審判決、二審裁定並無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多吉扎西具有貸款詐騙的主觀故意。最高人民法院於2001年1月21日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要嚴格區分貸款詐騙與貸款糾紛的界限。對於合法取得貸款後,沒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到期沒有歸還貸款的,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多吉扎西案則正是這樣一個僅僅屬於『沒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應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的案件。」

舉報信寫道:「一起正常的貸款民事糾紛,原審法院卻越俎代庖,肆意將之錯誤定性為貸款詐騙刑事案件,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導致多吉扎西餘生都身陷囹圄。這令人不免生疑,其究竟是出於何種力量的干預和推動,才至於非要作出此種徇私枉法的惡劣行徑?在此懇求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查清事實真相,深挖背後黑惡勢力,還多吉扎西清白,還人民一個公道!」

多吉扎西案多位代理律師均稱是錯案

李性浩律師

前西藏檢察官李性浩律師說,2008年案發時,多吉扎西已經被稱為西藏首富,完全沒有必要為區區150萬元詐騙,日喀則農行完全沒有感覺被詐騙而報案,該案屬正常的貸款民事糾紛。

李律師並舉了西藏同期同樣詐騙案,一個5,300萬的詐騙犯罪最終只判處15年。「多吉扎西案不足5,300萬的零頭,區區150萬元卻被重判為無期徒刑。所以多吉扎西案明顯是冤假錯案。」

王飛律師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飛2019年介入多吉扎西案,並反覆研究案情並多次調查走訪。他說,「我們堅信此案是一個錯案,司法機關把一個連銀行自身都不認為被騙的、僅涉及近150萬元的銀行貸款無限拔高為貸款詐騙罪,並判處多吉扎西無期徒刑重刑。對一名優秀藏族企業家,這是極其不公的。」

「時至今日,多吉扎西已被錯誤關押15年,在只有『認罪伏法』才能夠減刑的司法政策之下,多吉扎西堅持不認罪並積極申冤,則意味著『終身監禁』,這樣的代價對於一個普通的藏族家庭來講,不可謂不慘烈,也不利於民族團結。」

王飛表示,「希望檢調單位協調西藏高院、西藏自治區檢察院等相關司法機關依法啟動再審程式,及時糾正此冤假錯案。維護法律尊嚴,維護西藏法治形象。」

常伯陽律師

常伯陽律師表示,「我認為這是一個錯案,必須要糾正。最近給最高檢察院的上訴狀還未得到回覆,還要再等等。如果再被駁回,那案件也走不下去了,只能走信訪的路了。」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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