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奏《榮光》屢被控 香港「以歌入罪」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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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張瑛瑜香港報導)反送中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在政權定性下已經成為「反動」歌曲,演奏者不下一次被捕及被告上法庭,罪名由「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到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反映香港由「以言入罪」到「以歌入罪」,不一而足。

68歲的退休人士李解新,2020年起三度因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告上法庭。他最近一次涉案,是被指在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下,在旺角地鐵站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屬無牌演奏樂器,一共收到3張傳票。此控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

李解新2019年起在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曾多次被警察警告。到2020年5月,他在元朗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時,先有途人指罵他吵雜,警察接報到場將他票控,控告他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同年9月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當時他明言不會認罪,認為票控他是打壓他演奏的歌曲,拉二胡亦是他的自由,準備用《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抗辯。不過,案件到翌年3月,控方在開庭時即稱不會再就傳票提出證據,裁判官最終撤銷傳票。

李解新:香港不是一國兩制嗎?

李解新之後又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遭告上法庭。他被指於今年4月29日,在東涌巴士總站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案件7月提訊,李否認控罪,並指曾在英國、泰國,甚至中國大陸的街頭表演,反問「為何香港不能?香港不是一國兩制嗎?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當時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回應「唔得㗎喎」(不行的)。

他又說曾經兩度到警察總部申請許可證,但是警員以疫情為由拒絕。

案件8月再審,警員出庭作供時,指案發當日收到噪音投訴後到場,發現被告演奏時以擴音器廣播,相距20米亦能清楚聽到。及後,警察要求李解新出示身分證,李打算收拾物品離開,期間曾表示「你要票控,我就繼續拉二胡」。

李解新沒有律師代表,以普通話自行抗辯,他問及該警察《願榮光歸香港》是什麼性質時,暫委裁判官談立豐指與本案無關,關鍵在於被告有否於獲發許可證下演奏樂器。但是談立豐最後認為,控方未能就所有控罪元素提出證據檢控,庭上的證供只能顯示被告於案發時演奏二胡,並無證據證明李解新沒有許可證,故裁定表證不成立,撤銷其控罪,同時判被告贏得訟費500元。

李解新事後於法庭外表示滿意裁決,日後將繼續於街頭演奏,認為票控是「耽誤時間」,他又說「願榮光歸香港」、「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不過4天後,談立豐自我推翻裁決,案件在9月2日再提上法庭。談立豐稱在翻查條例後,認為涉案控罪毋須控方提證,改為裁定李解新表證成立需要答辯,並撤銷早前批予他的訟費。案件續審時,李解新澄清自己當時拉奏的歌與政治沒有絲毫關係,「搞藝術只是知道Do Re Mi Fa So La Ti」。案件押後至10月3日裁決。

官起初撤銷控罪 後自我推翻裁決

就在等候上述裁決期間,李解新又有另一演奏《願榮光歸香港》案提上法庭。他涉及在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於旺角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被警方三度票控無牌演奏樂器,案件原定9月28日開審,控方以須等待該被告在西九龍法院審訊的同一控罪之案件在10月3日作出裁決後,才能作出進一步行動為由,申請押後案件。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11月17日再訊,以待釐清法律議題。

不過李解新反對控方押後案件,其理由是案件「拖太耐」(拖得太久),既令其筋疲力盡又浪費政府資源。裁判官指相關法律議題是最近出現,無人能預計,當在釐清法律議題後,讓控方審視其檢控基礎及舉證責任,對控辯雙方都有利,亦可善用法庭世界,因此批准控方押後申請。

街頭表演遭「以歌入罪」

另一名街頭歌手、中菲混血兒Oliver Ma,因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知名,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於該年7月、8月兩度被捕,樂器被警方沒收,被迫停止街頭表演。他起初被控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名,但之後只被票控「樂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及「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兩罪。

2021年5月21日,他宣布復出後首次在中環演唱,隨即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他的吉他、音箱、麥克風架子也被沒收。

此外,在英女王國葬當晚,大批市民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外悼念。期間一名男子以口琴吹奏英國國歌及《願榮光歸香港》,遭警方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拘捕,該男子被通宵扣留調查後獲保釋,11月底要向警方報到。

在反送中運動期間,一名中二男生在校門外,用擴音器播放《願榮光歸香港》,被十多名防暴警察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

事實上,《願榮光歸香港》未有如「光時」口號一般,被法庭定性有分裂國家或觸犯國家安全的元素,不過官方在某程度上已經定性《願榮光歸香港》同「違法事件有密切關連」。◇

責任編輯:邵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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