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30年前中共警察已販賣死囚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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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唐、常春採訪報導)三十年前的一個夏天,正在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接受治療的青島市民郭志艮,親身見聞了警察販賣器官的一幕,至今回憶起來還歷歷在目。

那個要做腎移植病人的妻子,把錢遞給警察時,警察在跟大夫講,死刑犯的父親來領屍體,他就問他要證件,這個、那個證件,要第四個證件的時候,他父親沒能拿出來。警察就說:「抬走!」拉著(屍體)就走。郭志艮回憶病人家屬告訴他:「死刑犯父親『哎呦』叫了一聲,兩個眼睛一直跟著這個車,很可憐。」

「這個家屬給我這樣講的。而且我也看到她正在用紙包一些錢,說大夫叫直接把這錢送給公安局幹警。」郭志艮說,「家屬回來以後就上我們病房說,她去送錢,而且親眼看見,死刑那個人就躺在那個地方。」

親身見聞:警察與醫院勾結販賣器官

郭志艮告訴大紀元,1991年4月份的時候,他因患有再生障礙性貧血入住青島大學附屬醫院。當年夏天的一個下午,他去廁所的途中,經過腎臟科(血液科與腎臟科當年在一個區域),聽到有人在該科病房內哭泣。

郭志艮是基督徒,平常在醫院裡願意傳福音,心生憐憫,上前詢問,得知病人身患尿毒症,一個死刑犯明天就要執行死刑,血液配型已成功,第二天就要進行腎移植。之所以哭,是因為剛簽完醫院免責協議(手術成功與否,病人生死與否,醫院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內心恐懼。

郭志艮回憶,這個病人不到40歲,看起來像個幹部。

他說,當時是有兩個人同時進行腎移植,哭泣的那位病人手術成功,但另外一位病人在手術台上當場死亡。青島的報紙,還對此做過報導,說腎移植手術成功。

郭志艮與病人家屬的交談中得知,家屬需要額外支付一筆現金,直接給公安警察組成的「搶屍隊」。「這個錢單獨給警察,給搶屍隊」。

他說:「家屬還和我說過,警方在這以前已經將死刑犯和器官接收者血液配型成功。執行死刑當天,警方會採用刁難的手段,問死刑犯家屬要各種沒有明文規定的身分認證證件,只要有一樣證件家屬沒有攜帶,便可以否定死刑犯與其家人的親屬關係,可當場將該屍體定性為無人認領的死刑犯。搶屍隊就可以立即將死刑犯屍體私自運走,將身體各器官通過醫院非法販賣給病人,這就是腎臟的來源。」

郭志艮告訴大紀元,「當這個病號和我講這個事情,我心裡非常非常難過、非常生氣。自己的父親看著兒子就這麼給抬走了。因為法律規定,死刑犯家屬可以領回去。如果沒有這個明文規定,我還不生氣了。有明文規定,還以各種理由在槍斃前就配好型。就是明確不讓死刑犯家屬認領屍身,這個公安局的邪惡,我覺得很生氣。」

根據中共1984年的《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只有在無人認領屍體或家屬拒絕認領的情況下,或者在被判刑的罪犯自願將其屍體進行解剖、或家屬隨後同意使用的情況下,才能摘取器官。

公開資料顯示,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是中國最早一批開展腎移植手術的醫院,1982年進行第一例腎移植手術,1993年5月正式開展腎臟移植,2013年腎臟移植科單獨成立科室。

大紀元記者調查發現,青島大學附屬醫院1991年已在做腎移植。記者問:「我們1991年有做腎移植嗎?」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腎移植科醫生回答:「有有有……現在都上千例了……」

大陸醫學百科網資料顯示,在中國開展腎移植的醫院,1991年已達到77家,1993年增至95家。

上世紀九十年代已形成器官移植利益鏈

中國的器官移植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始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在外國醫療顧問的幫助下,進行了腎臟移植手術。在這個階段,全世界受體患者的存活率非常低。

第二階段是醫療機構、警察、司法和監獄之間的合作正式化,奠定了在1980年到1990年間死刑犯器官強制摘取的基礎。

從1983年起,有兩個因素極大地推動了中國的器官移植行業:一是自1983年以來,中共每年都會開展「嚴打」運動,死刑犯劇增,增加了移植器官的供應量;二是被廣泛用於預防器官移植排斥的免疫抑制劑的環孢素A,被引入中國,大大提升了移植手術的成功率。

到了1984年,中國各地至少有98家醫院開始了器官移植手術,並在武漢成立了一個全國性的協調機構——器官移植登記中心。

根據《中華器官移植雜誌》,自1988年以來,中國進行的腎臟移植手術數量增加了一倍多,1992年共進行了1905例此類手術。

公開資料顯示,到1998年底,中國共有八十多個單位開展腎移植,腎移植總數超過2萬例。一年有功能存活率接近95%,5年存活率超過70%。

這一階段的器官源主要是死囚犯,中共央廣網2015年1月1日也證實,中國的器官移植之前是以腎移植為主,後來逐漸也有肝臟移植。九十年代時,器官移植除了少部分親屬之間的互相捐獻,其它器官源大多來自死囚。

根據1994年人權觀察的報告,1992年8月,一名最近被釋放的中國囚犯告訴一家香港報紙說:「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等大城市的刑場,總是有一隊醫生在現場,一旦囚犯被槍決,醫生就會立即解剖屍體,取出所需器官。」

促使中國移植器官利益鏈形成的另一個因素是,20世紀90年代,中共政府逐漸減少了投入公共衛生體系的資金,器官移植成為醫院的生財之道。大量香港、新加坡和鄰國的富有的病人,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只要有錢,就能在中國做付費器官移植,避免在本國漫長的等待,這已經不是祕密。」大赦國際1995年寫道。

在1992年底BBC的一次電視節目中,香港醫生陳文岩(Man Kam Chan)說,他已將一百多名病人轉到中國進行腎臟移植,他知道這些屍體來自哪裡,「據我所知,這些腎臟都是……來自被處決的犯人。現在之所以有這麼多腎臟可供器官移植……是因為中國(中共)的法律環境不斷惡化。」

第三個時期始於2000年初。隨著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器官移植在中國真正發展為一項產業。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副院長何曉順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表示,「2000年是中國器官移植的分水嶺。2000年全國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

2020年3月,英國大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位於英國倫敦的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發表最後的書面判決,結論:「(活體)強摘人體器官已在中國各地大規模發生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體器官來源。」

「我們就覺得應該發聲」

郭志艮夫婦現在與兒子一家居住在英國,一家人經常看大紀元、新唐人,上面報導的中共滅絕人性的活摘器官的行為,勾起了郭志艮的回憶。

郭志艮的兒子對大紀元表示:「我們就覺得應該發聲,我父親想要把這個事情說出來,壓在他心裡三十多年了。」

「他一看到咱這報紙,還有播報以後,就特別有共鳴,覺得這些親人,這些親屬是多麼的痛苦,然後,還得不到別人的同情。」

「他們認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這麼一種高級動物的思維,不把人當人看的這種思維。」

郭志艮表示,「從《大紀元時報》中得知,很多法輪功信仰人士,在中國遭到滅絕人性的活摘器官的違法行為,結合我此前在醫院的所見所聞,更加佐證了該反人類的違法行為,並且早在30年前就已如此明目張膽和猖獗。」

他說:「我及家人對那些受害的信仰者及其家人深感同情,結合自身經歷,對這種國家三級甲等醫院和政府執法部門相互勾結,違法獲取並販賣死刑犯器官的行為,本人非常震驚且極為憤怒,每每想起,內心久久不能平靜。」

「正如《聖經(舊約)》約書亞記,耶和華神勉勵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過約旦河一樣——面對邪惡『只要剛強,大大壯膽!』因此,我願意在貴網站和報紙等媒體實名舉證如此駭人聽聞的惡行。」郭志艮說。

「希望通過我的實名舉證,能夠讓更多的人看到,特別是有過共同經歷的人、知情者,懇請你們大膽舉證,相信邪不壓正,相信上帝給我們的智慧與平安!」

「給自己子孫後代留下的最寶貴的財富就是——堅定信仰,推行公義和活出愛的社會環境!只有這樣,內心才會有真正的、持久的平安!」他說。◇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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