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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烈搖晃嬰兒致死率達25% 掌握照護「3不2要」

劇烈搖晃導致的嬰兒受虐性腦傷死亡率達25%,而存活者有80%可能有失明、癱瘓、學習或語言障礙等終身失能的情況。圖為一名女子抱著剛出生的嬰兒,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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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嬰幼兒常會哭鬧不停,有些家長或照顧者選擇握壓住嬰幼兒手腳、肩膀或胸廓,或是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造成寶寶嘔吐、意識不清,據統計,劇烈搖晃導致的嬰兒受虐性腦傷死亡率達25%,而存活者有80%可能有失明、癱瘓、學習或語言障礙等終身失能的情況。國民健康署29日提醒,牢記「3不2要」原則,能避免憾事的發生。

依據台灣兒科醫學會建議,劇烈搖晃嬰兒是一種嚴重的身體虐待,常發生於未滿3歲兒童,尤其以2至4個月嬰兒最常見。

如果在正常照顧下或與寶寶玩耍,而晃動到嬰幼兒頭部,並不會造成寶寶腦部受傷,家長不用給自己太大的壓力,為避免家長或照顧者的誤解,於2009年美國醫學會與臺灣兒科醫學會正式將嬰兒搖晃症改名為「受虐性腦傷」,目的是要修正民眾對於搖晃的觀念,通常都是非常劇烈的搖晃,才會造成腦部的傷害。

寶寶哭鬧不安,有可能是肚子餓、脹氣、腸絞痛或尿布濕等原因所造成的情緒反應,照顧者在安撫時,請不要用力搖晃嬰兒,國民健康署提醒照顧者在安撫寶寶時,遵守「3不2要」原則。

蔡維誼說,三不分別是「不亂晃」,勿雙手抓住寶寶的腋下或把嬰幼童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不拋接」,勿雙手抓住寶寶的腋下或把嬰幼童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不撞擊」,勿掌摑寶寶臉部或頭部。

二要為「要支撐」、「要耐心」,蔡維誼進一步表示,像是在抱起嬰兒時,注意保護嬰兒頭頸部,此外應耐心緩和寶寶的情緒,若照顧者因寶寶持續哭鬧,而無法短時間安撫,可尋找其他照顧者替代照顧或以寶寶喜歡的玩具、音樂等用品,轉移嬰兒不安的情緒等技巧。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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