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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系列一:華裔女房東一年損失六萬元

如果房東決定驅逐租戶,要提前十天書面通知房客。(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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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6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柳晴加拿大溫哥華採訪報導)遇到不付房租的租客怎麼辦?斷水斷電?換鎖?都不可取。切不要衝動的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為,讓自己主動的地位變為被動。

家住卑詩省高貴林的華人葉女士曾遇兩次遇到不交房租的租客。葉女士說:「我有過兩次經歷。第一次的房客,他不僅是他住的,不給我錢,他還把房子租出去了。因為我是一個獨立屋嘛,兩層樓,他自己住到二樓,他把一樓還租出去了。他收著租金,我一分錢收不到,然後他還不讓我進房間,不讓我去看房子。」

騙租人僞造文件 開空頭支票

2019年初,葉女士剛開始出租房子的時候,就不幸遇上了個騙租的人。她回憶說:「那個人是從住進來的時候就沒交房租。他住進來的時候,他拿了一堆什麼大公司的工作文件,包括電話聯繫呀,我們那時候就以為是真的。就收了他的支票,因為覺得開支票很正常嘛。」

想騙租的人提供的支票,工作證明,電話全部是假的。葉女士說:「他知道怎麼來騙你的,什麼單位啊,多少錢一個小時的雇主信,公司每個月發給他的這個支票有副印件,都是造假出來的。當時就非常相信,就以為是大公司嘛。」

「包括第一月個租金和押金都交的是支票,都是假的。我們就傻乎乎的給他住了,可是我們去存那個支票的時候,就發現那個支票存不進去了,銀行說是個空頭支票。」

葉女士找到房客說明情況,房客仍舊狡辯,「他就一堆藉口嘛,就說他們家什麼什麼情況,這個那個的特殊情況啊,下個月(錢)就到了。」

第二個月,葉女士仍舊沒有收到房租,於是他們開始驅逐租客。「第二個月同樣也沒收到房租,然後我們立馬就趕他,但是趕不走的嘛。我們就申請房屋仲裁機構,要趕走他。」

在卑詩省,根據BC省《Residential Tenancy Act》第46條規定,房東可以迅速驅逐不支付租金的租戶。即使租戶欠款幾塊錢或延遲一天支付租金,租戶也可能被驅逐。如果房東決定驅逐租戶,要提前十天通知房客。通知可以當面送達、投遞到郵箱、張貼在門上、電子郵件/傳真或通過信件送達。日後作為出庭證據。

通知送達後,租戶有五天時間對索賠提出異議或支付全部租金。如果租戶不這樣做,房東可以向住宅租賃處(RTB)提出申請並收到「收屋令」。收到「收屋令」後,如果租戶仍未搬出,房東可以通過法院批准的法警強制執行驅逐。

依照法律,房東葉女士以掛號信的形式通知房客搬家,10天期限到時,房客仍然不走,於是葉女士申請仲裁。等待仲裁需要三個月。

情急之下斷水電警察上門

在這三個月中,葉女士又給房客寄了兩次掛號信通知他搬家,房客仍然沒有作為。

葉女士後來察覺到這個租客吸毒,有可能會毀壞房子,於是就聯繫租客去看看房子情況,但是均遭到拒絕。「我就想進去看一下,他不讓我去嘛,那就沒辦法,後來我就提前預約嘛,他仍舊說他不方便啊,或者是他家裡人生病啊等等,反正各種情況。他也不讓我進去。」

情急之下斷水,租客報警。「後來我就給搞煩了嘛,我就把那個水給關了,我把冷氣給關了。關完了以後他比我還兇,他立馬就打電話找警察,然後警察就打電話給我讓我把水打開。」

房東向警察訴說委屈,「我就說他們沒人交房租,你們不管,在裡面賣毒,販毒的話沒人管。我把我房子水斷了,你怎麼有人管了呢?」

「半個小時警察就來我家了,我老公說那你把我銬走唄,他說我不會銬你們的,只是要求你們把水打開,然後我沒辦法只好把水打開了。」

法警太貴   房東自掏腰包「哄走」房客

葉女士說,這個騙租的房客非常熟悉相關的租賃法律,他知道法警出警非常昂貴,驅逐房客按房子面積計算。

於是房客就跟葉女士談判,要求葉女士給他四千塊錢,他就搬走,「仲裁完了以後呢,他就提出來,想讓他搬走,就給他錢,因為我要請法警的話,要六七千嘛,所以後來我是答應了給他,當時我是答應給他四千塊錢,搬家費花了幾百塊錢,也是我出的。」

葉女士怕再次上當受騙,就答應先給他兩千五,搬出去以後再給一千五。房客拿到兩千五,終於搬了出去。

動用法警   再次驅逐房客

但葉女士的生活並沒有就此平靜,不久之後又一次面臨不交房租的租客。

因為這個無良房客不但不交房租,還把一樓出租出去。葉女士本打算將一樓租客一同驅逐出門,但一時心軟又給自己留下了禍患。

葉女士說:「他不僅自己住,他還把房子租出去了。我本來打算把樓下的租客一起鬨走的,但是這對夫婦呢,當時帶了一個小孩,他們就哭訴租金已經交了,趕他們走,他們也找不到地方。」

葉女士看到一樓打掃得挺乾淨,「家裡當時有個小孩,才不到一歲,我也當時就心軟了嘛,我就算了,我留下他了。」「留下他以後呢,他們住了有好長時間,後來知道這女的是個吸毒的,男的是個正常的人,這個男的管不了她,就搬走了。男的搬走以後,女的就再也沒交過租金了。」

葉女士再次面臨要驅逐房客的被動處境。這次葉女士不打算慣著這些無良租客。她決定無論花多少錢,都要將他們驅逐出去。於是葉女士聯繫了法警,等到法警可以出動的時候,她約租客面談。

葉女士說:「法警到之前呢,她讓我給她五千塊錢她就走,不然她不走了。所以當時我就假裝跟她談判,我說能不能三千五,能不能三千,慢慢跟她談,一邊談一邊我就聯繫了法警,法警安排的時間之後,突然一去把她給弄走。」

這還沒結束,房客走後,葉女士的先生清理了十來天的垃圾:「然後清垃圾,我老公光清垃圾就清了十來天,花幾千塊錢扔垃圾。」

兩次遭遇無良租客   共計損失6萬元

葉女士氣憤的說:「要算上未繳的租金,算上給他們的錢,還有出警費、修房子的錢、扔垃圾的錢,那我總共損失了至少是六萬塊錢。」

她説:「第一次花了六個月,第二次花了七個月,一共一年多時間。他免費住這裡,然後他可能還欠你的房子的水電費,最後水電費你都得支付。他會把你房子損壞的很厲害,上一次也損壞了,重新修房子,這次我也知道他會損壞房子。」

葉女士對加拿大的租賃法和仲裁機構表示不滿,她認為法規過度保護租客

「這個法律就是要養爛人的,那沒轍的。您要是仲裁的話,也是要付錢的,請法警很多錢。」

葉女士說:「法警的話,我們家一樓只有一房一廳,它是按照面積算的,就這麼小的話,法警也花了我四千多塊錢。如果你是一整棟房子的話,法警搞你一萬塊的。」

她對卑詩省實施的法律和政策感到很無奈,「你沒辦法,我個人覺得,政府也是轉移矛盾,他們自己規劃的不對,住房有危機,然後把所有的責任全部轉移到房東身上。」

無良房客熟知仲裁驅逐過程   專坑房東

葉女士兩次驅逐租客的經歷,讓她了解到這些騙租的人都很了解驅逐過程。「因為他知道你請法警要錢,所以實際上他們就是吃定了你房東,他不僅是要免費住你的房子,因為你在打官司過程當中你不能趕他走嘛,你打官司本來就很慢,仲裁(排期)很慢,好幾個月。」

「他就知道很慢,他就吃定了你嘛,他敲詐你,你要給他錢他就幫忙,你不給他錢他就等著罰,他知道他打不贏的。」

「但是他在打官司這個期間他能夠免費住,這就使他能夠敲詐你一筆錢,因為他知道,他太清楚了。」

葉女士還說:「現在有個華人的租客群,裡面就是教你怎麼去坑房東,你怎麼樣搞到免費的住,還要讓房東賠你錢,其中有一樣就是說你經常把水管打開,讓房子長霉,然後以這個長霉的理由去起訴房東,說他這個房子對你的身體造成危害,法律把他們養的這麼囂張。」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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