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群毆留學生事件加拿大法庭曝光

——起訴《華僑時報》案終審第八天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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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盧斯文蒙特利爾報導/法輪功控告華僑時報誹謗與煽動仇恨案終審今天進入第八天,渥太華居民王學亮,今天下午出庭作證,講述2001年12月28日在中國大使館被毆打的經歷,指證《華僑時報》歪曲自己被毆的事實、並以此為據號召華人社會聲討法輪功;指證中國駐加使館在加拿大製造謠言、配合國內鎮壓法輪功。

王學亮在法庭上敘述了他被毆打的經過。2001年12月28日晚,他持大使館法發出的請柬來到中國大使館出席電影晚會,其間,他看到電影廳旁邊是誹謗法輪功、煽動僑胞仇恨法輪功的圖片展,遂拍照。使館數名官員把他拖入樓下一房間,強迫他交出相機;遭拒絕後,他被毆打約十分鐘。後來使館查明他確是被邀請而來,只好讓其離開。出來之後,他把被打經過告訴長期在使館對面呼籲停止迫害的其他法輪功學員,並報告了皇家警察。

王學亮說,他在中國大使館被毆打事件發生後,先後有20多家中西文媒體報道過此事。

王學亮說,《華僑時報》2002年1月5日和2月2日的特刊中,對該事件進行了與事實相反的報道。在報道中,引用了編造的中央社的報道,據此號召僑界聲討法輪功。華僑時報編造的報道被返回到國內,成了加拿大法輪功鬧事的的實例,被用來作為迫害法輪功的依據。

王學亮告訴法庭:「《華僑時報》引用的中央社的報道,與其原文完全相反。」並當庭出示了中央社出具的報道原文。

《華僑時報》的報道中還稱王學亮是被皇家警察帶走的,並誣蔑說他和其它法輪功學員多次衝擊、潛入大使館。為此,王學亮向法庭證實:「我是自己去的,我向接待的人招手後進入使館。」王學亮向法庭呈遞的當地英文報紙的報道說,記者向警方查詢的結果是,當天皇家警察沒有帶走任何人的紀錄。

王學亮還向法庭指證,《華僑時報》還編造了一個故事,稱蒙特利爾的僑領目擊了整個事件,說王學亮是「演苦肉計」誣陷大使館,否認使館打人真相。被告律師問:「既然你認為《華僑時報》的報道不真實,你為什麼不聯繫《華僑時報》要求更正?」王學亮說:「這之前,《華僑時報》一再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善意接觸誣蔑為燒擾、圍攻,我覺得沒有聯繫的渠道。《華僑時報》一再誣蔑說法輪功有組織,如果《華僑時報》真的願意瞭解我被毆打的情況,它應該通過它說的組織與我聯繫,但是它沒有。」

王學亮告訴法庭:後來加拿大情報局讓他指任兇手,他認出了36歲的外交官馬小龍。據瞭解,馬小龍在事件發生後於2002年6月被送回中國。

談到《華僑時報》對他的傷害,王學亮指出:把我誣蔑成衝擊使館的暴徒,這是對我直接的人身攻擊;這種顛倒是非的報道,在國內又被江澤民當局用來誹謗法輪功、煽動人們仇恨法輪功的例子,從而加重對法輪功的迫害,這是對我更大的傷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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